2016年3月10日 星期四

拾得詩:羊


蹢躅一群羊
沿山又入谷
看人貪竹塞
且遭豺狼逐
元不出孳生
便將充口腹
從頭喫至尾
𩚛𩚛無餘肉


不知止足,心機用盡,以貪感貪,輾轉相害。食物鏈理論最詭異之處在於思考故意只做一半:假如動物的生存是為了當人類的食品,難道人類的生存是為了當肉食性猛獸、病毒、細菌、微生物的食品嗎?人類並不是傲視群靈的食物鏈金字塔頂帝王;人類(不論是活體或屍體)本身也是某些生物依本能業報吞食消化的「食物」。

食物鏈理論是人權主張與動物權主張的雙重理論死穴。食欲畢竟是本能無明。為了食慾可以拋卻所有文明理念又理直氣壯直接回歸動物本能,全盤否定所有其他生命的生存權利。

上帝與佛陀都不吃牛排、雞腿、豬血、羊肉、魚鍋、蛇湯;祭出聖經與佛經又利用宗教教義背書肉食文化的是凡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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