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6日 星期六

小兒痲痺女孩:女性化霸凌(七十七)


她邊流淚邊痛罵丈夫性變態,不斷重覆著這三個字。辦完風風光光童話般俊男美女的婚禮才沒幾年竟淪落到如此不堪。社區裏有一家老雜貨店,店主是一對老夫婦,他們的女兒是小兒痲痺患者,長期坐在輪椅上幫忙顧店,以乖巧孝順聞名鄉里,大家都認識。她發現丈夫異樣,他向她坦白他與小兒痲痺女孩通姦,不是一次兩次,是長期連續性通姦。她暴怒下激烈爭吵,最後以離婚收場。離婚也治不好心理重創。

她非常忿怒,但半句指責身障小三的話都沒有。女方長期行動不便、肢體殘缺、生活圈狹小,她的丈夫卻挾身理優勢與性別優勢染污對方,讓女方成為道德上、精神上、社會評價上的真正殘缺者。她的丈夫狠狠破壞了一個身障者的人性尊嚴。他用通姦(文明社會唯負評無正評的不正當性欲)毀滅女方的「完美」:人之所以身而為人的文明價值與道德美學。她的好名聲,她的單純,她的平靜生活,還有她以毫無性醜聞污點的清純身份出嫁的人生機會全毀在一個墮落敗德的有婦之夫手上。

很多年過了,她在一次衝動下爬窗跳樓的自殺邊緣被家人硬拉搶救下來。她的人生在童話般的公主婚禮達到頂峰,從丈夫不倫出軌離婚分手後一路狂跌。

通姦行為若限縮在短期情欲辯證裏觀察似乎只是男癡女狂的本能衝動,但是放在社會脈絡裏長期檢視則不同。通姦效應波及的人際範圍不只性行為當事人,衍生自殺、他殺、情殺這類死亡下場也不少見──不論通姦除不除罪都無法解決它牽動的複雜社會效應。一個惡夫的通姦劣行同時毀了兩個女人的人生,貌美如花、事業有成、四肢健全的妻子與孝順乖巧、享有美名、身障心不障的小三一起毀在他的獸性無明上。人生代價不是刑法典有沒有條列出通姦罪的刑事政策一個動作可以全方位解決。

性行為不一定限於情欲目的,它也可以是一種具有攻擊性的社交武器,用以毀滅他人的社會評價與人生發展。它更可以是一種具有強大破壞力的軍事武器,以間諜、誘騙、刺探等手段侵蝕或滅亡一個國家。兩次世界大戰過後幾十年各國間諜特工一一解密,有高比例都隱藏在配偶、情侶、性伴的身份下經年累月從事間諜工作出賣性伴侶,同床共枕行淫幾十年的對象根本不知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進行性引誘或性行為不見得代表私領域情欲執著,相反的,有時反而是公領域上的敵意、憎恨、破壞、加害,沒有感情,只是利用。

千萬別愚痴妄想到盤算利用性行為證明些什麼。人類社會的文明尺度除了為家庭倫理與香火傳承肯認夫妻、父母、子女等以情欲為核心成立的人際關係,從而對擇偶過程進行的自願自發自由戀愛行為附帶支持以外,對其他性行為的文明評價幾乎一面倒盡是負評。文明評價並不會因為一個人是身障者就給予道德優待(意指將道德標準下修),只要心理健全、精神自主、人格完整,文明評價對身障者的性道德要求一樣嚴格,公平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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