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3日 星期六

423世界圖書與版權日之三:閱讀練習 ~ 聯合國能做什麼?

聯合國能做什麼?您的5個問題將得到回答

2022 年4 月6 日

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戰爭引發了對聯合國的各種質疑,特別是對安理會聯合國大會秘書長的作用的質疑。

《聯合國新聞》深入研究了《聯合國憲章》,試圖給您正在尋找的答案提供一些線索。 

安理會能阻止戰爭嗎? 

首先,讓我們回顧一下它的使命。 

聯合國的創始文件《聯合國憲章》規定了安理會的職能和權力。該文件於1945年6月26日在舊金山舉行的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結束時簽署,並於1945年10月24日生效。 

安理會由15個成員組成,是被賦予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首要責任的機構。五個常任理事國席位屬於中國、法國、俄羅斯聯邦、英國和美國,10個非常任理事國席位由其他聯合國會員國通過選舉輪流擔任。它在確定是否存在對和平的威脅、對和平的破壞或侵略行為時發揮主導作用。 

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在1965年之前,安理會由11個成員組成,其中6個是非常任理事國。在通過一項大會決議(A/RES/1991(XVIII))對《憲章》第二十三條第一項進行修正之後,成員數目增加到了15個。

雖然仍有約60個聯合國會員國從未成為安理會成員,但根據《憲章》第25條,所有聯合國會員國都同意接受並執行安理會通過的決定換句話說,安理會採取的行動對所有聯合國會員國都具有約束力。 

在處理危機時,安理會在《聯合國憲章》的指導下,可以採取幾個步驟。

根據《憲章》第六章採取行動,安理會可以呼籲爭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決爭端,並建議調整方法或解決條件。它還可以建議將爭端提交給國際法院國際法院普遍被稱為“世界法院”,是設在荷蘭海牙的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 

在某些情況下,安理會可以根據《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實施制裁,或者甚至可以在用盡和平解決爭端的手段時,作為最後手段,授權會員國、會員國聯盟或聯合國授權的和平行動使用武力,以維護或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重要的是,執行安理會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決定所需的行動應由安理會根據第七章決定的聯合國全體會員國或其中一些會員國採取。 

安理會第一次授權使用武力是在1950年,當時採取了所謂的軍事執行行動,以確保北朝鮮軍隊撤出大韓民國。  

安理會就烏克蘭局勢舉行會議。
聯合國圖片/Loey Felipe
安理會就烏克蘭局勢舉行會議。
什麼是“否決權”,如何使用? 

安理會的表決程序受《聯合國憲章》第27條的指導,該條款規定安理會每個成員有一票表決權。 

在決定“程序事項”時,需要9名成員投票贊成才能通過決定。在所有其他問題上,需要九個成員國的讚成票,“包括常任理事國的同意票”。 

換句話說,五個常任理事國中的任何一個(中國、法國、俄羅斯聯邦、英國或美國)投反對票都可能阻止安理會通過任何有關實質性問題的決議草案。 

自1946年以來,所有五個常任理事國——一般被稱為“五常”——都曾在各種問題上行使過否決權迄今為止,約49%的否決權是由前蘇聯以及後來的俄羅斯聯邦行使(蘇聯在聯合國,包括在安理會的成員資格由俄羅斯聯邦延續),29%由美國行使,10%由英國行使,中國和法國各佔6%。 

這裡可以找到更多關於1946年以來安理會行使否決權的信息。 

為逃離不斷升級的衝突,一些家庭從烏克蘭越過邊境,抵達波蘭的貝爾迪斯澤。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Tom Remp
為逃離不斷升級的衝突,一些家庭從烏克蘭越過邊境,抵達波蘭的貝爾迪斯澤。 

當安理會無法就停止戰爭作出決定時,聯合國大會能夠介入嗎? 

根據聯大1950年的第377A (V)號決議,即眾所周知的“聯合一致共策和平”,如果安理會由於其五個擁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之間缺乏一致意見而無法採取行動,大會有權向更廣泛的聯合國會員國建議採取集體措施來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 

比如說,最常見的情況是,安理會決定何時何地部署聯合國和平行動,但從歷史上看,當安理會無法作出決定時,大會會這樣做。例如,1956年,大會在中東建立了聯合國第一期緊急部隊(UNEF I)。 

此外,如果安理會九個理事國或大會大多數成員提出請求,大會可以召開緊急特別會議。 

迄今為止,大會舉行了11次緊急特別會議(其中8次是安理會要求召開的)。 

最近,2022年2月27日,安理會考慮到其常任理事國意見不一致,使其無法履行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首要責任,在其第2623 (2022)號決議中決定召開一次大會緊急特別會議。 

因此,2022年3月1日,大會召開緊急會議,通過了一項決議,譴責“俄羅斯聯邦違反《憲章》第二條第四項對烏克蘭的侵略,要求俄羅斯聯邦立即停止對烏克蘭使用武力,並完全和無條件地將其所有軍事力量撤出烏克蘭境內國際公認的邊界。 

然而,與安理會決議不同,大會決議不具有約束力,這意味著各國沒有義務執行這些決議。  

聯大通過決議要求俄羅斯立即從烏克蘭撤軍。
聯合國圖片/Loey Felipe
聯大通過決議要求俄羅斯立即從烏克蘭撤軍。

一個國家在聯合國的成員資格可以被取消嗎? 

《憲章》第6條規定如下: 

大會可根據安理會的建議,將一貫違反本憲章所載原則的聯合國會員國驅逐出本組織。 

這在聯合國歷史上從未發生過。 

第5條規定暫停成員國資格: 

大會可根據安理會的建議,暫停安理會對其採取預防或執行行動的聯合國會員國所行使的權利和特權。安理會可以恢復這些權利和特權的行使。 

大會根據安理會的建議暫停或驅逐一個會員國。這種建議需要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同意票。 

除非常任理事國同意自己被驅逐或暫停資格,否則只能根據《聯合國憲章》第十八章的規定,通過修改《憲章》來解除常任理事國的職務。 

然而,聯合國已經對某些國家採取措施,以結束重大的不公正現象。一個例子是南非和這個世界機構對全球反對種族隔離鬥爭的貢獻,它提請世界注意種族隔離制度的非人道性,使人民抵制合法化,促進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反種族隔離行動,實行武器禁運,並支持石油禁運和在許多領域抵制種族隔離。 

在結束種族隔離的道路上,安理會在1963年對南非實行了自願武器禁運,大會在1970年至1974年期間拒絕接受該國的全權證書。在這項禁令之後,南非沒有參加大會的進一步活動,直到1994年種族隔離結束。  

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向記者介紹烏克蘭戰爭的情況。
聯合國圖片/Mark Garten
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向記者介紹烏克蘭戰爭的情況。

秘書長的“斡旋”意味著什麼? 

秘書長作為一個重要的締造和平行動者,其作用是在廣泛的實踐中發展起來的。秘書長開展的一系列活動包括斡旋、調解、協助、對話進程,甚至仲裁。 

秘書長發揮的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利用他的“斡旋”(迄今為止,在本組織75年的歷史中,所有九位秘書長都是男性)——利用斡旋的獨立性、公正性和誠信以及靜默外交的力量,公開和私下採取步驟,以防止國際爭端的出現、升級或擴散。 

在實踐中,這意味著一位聯合國秘書長可以利用他的權威、合法性和他的高級團隊的外交專業知識,會見國家元首和其他官員,並通過談判結束衝突各方之間的爭端。 

3月底,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進行了斡旋,並要求聯合國緊急救濟協調員、副秘書長馬丁·格里菲思探討與俄國和烏克蘭以及其他尋求和平解決戰爭的國家達成人道主義停火的可能性。 

更多信息請關注:聚焦烏克蘭危機特別報導 | 焦點話題

https://news.un.org/zh/story/2022/04/11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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