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6

不殺人戒:回到紐倫堡大審


如果全世界的法律人都為各國之間的引渡法焦慮,這代表兩件事:

一、國際法系統漏洞太大太多,要大修。

二、全球法律政治類教育系統必須革命,將道德教育、人性教育全盤引入法政學院、研究所,避免人類一直在政界養出希特勒。

回到紐倫堡。如果,假設,希特勒專長不是美術畫畫而是讀法律系出身,他也可能依他邪惡的人格特質訂出一大套《納粹安全法》,依該法強迫全世界各國把逃難到全球各洲的猶太人引渡回納粹領土境內讓蓋世太保集團進行種族滅絕式屠殺。

在國際法上,這會有兩個基本問題:

一、依國際法原理原則與法理學理論,《納粹安全法》是國際社會承認的法律嗎?還是它只是希特勒發明的大屠殺工具?換句話說,用法律條文當犯罪工具實施反人道罪?

二、幫希特勒執法、在全球抓人、引渡猶太人返回粹納國境內赴死受刑的納粹軍人、納粹特務、納粹警察、納粹官員、納粹外交官、納粹公民等等是否應該全列為國際刑事通緝犯,由國際法庭統一緝補到案、集體審判?

希特勒發明一套法律強迫全球兩百多個國家的元首把全世界的猶太人送回納粹國境內給希特勒屠殺,應該如何評價假設的「法律系畢業版希特勒」所發明的《納粹安全法》呢?

那種法律就是把全球各國元首當白痴啊!

把自己當地球皇帝,把全球一兩百個元首當白痴。


不邪淫戒:Waterland (1992)


人類是一種必須非常勇敢才能生存的生物。

沒錯,我們的祖先是殺人犯、性侵犯、亂倫犯、雜交犯、大屠殺殺人魔。

我們的血裏流著罪犯的血,我們的基因大量印刻罪犯的基因。

我們反省檢討歷史,知過能改,背惡向善,勇敢打造更進步的文明。

在基因血脈的萬古污泥上開出朵朵自性清淨之花。

「水之鄉」在台灣上映時並非全台大賣的賣座大片,它太難。它以一個高中歷史老師的口述個人人生歷史闡述人類面對歷史的艱難,人類誠實面對人生苦難萬相的多重困局與身心掙扎。他與妻子是從未成年時期的青春期時代就長期固定交往的一對青梅竹馬戀人,她因為他倆頻繁的性行為懷孕,私下找無照密醫墮胎,從此終生不孕,最後精神失常偷抱別人的小孩當成她自己的新生嬰兒。他的親生哥哥智能不足、天生有遺傳疾病,由於與弟弟、弟弟女友之間的曖昧三角關係而溺斃身亡。他在自家找到家族長輩隱瞞終生的秘密證據,後知後覺發現親哥哥根本不只是親哥哥,天生智障的兄長事實上是祖父對母親實施性侵害(強姦犯罪)以後才誕生的父女亂倫後代。兄長出生以後,祖父為了隱瞞亂倫、性侵幼女的罪惡,胡亂把女兒嫁給貧窮的年輕人(主角的親生父親),要求對方一生保密並將女兒因亂倫性侵誕下的長子視為親生兒子扶養。

這部片以私領域個人史自剖討論大量性別研究領域極為重視的性別議題、史學界相當重視的口述歷史方法與家族史史料之餘,也以一個人誠實面對家族史的歷史教育工作者高度反思了人類在公領域上的集體困境:我們的祖先很淫亂,千古開後宮雜交。我們的祖先好淫則姦、好殺則戰、好財則盜、好權則勢,千古屠殺戰亂、互相殘殺、奴役百姓。我們的三毒原罪以基因遺傳的直接方式印刻在每個人的基因裏,怎麼辦?不只心性業力道理的心法因果,本身就是犯罪者的大量祖先的基因直接活在每個人的基因裏,直接把犯罪者的負面遺傳特質寫進我們的四大,怎麼辦?當人類歷史就相當於一部浩浩祖先三毒造業犯罪史,怎麼辦?

如果你的家族直系血親本人就是性侵犯、亂倫犯、雜交癖、性變態,而且是造下淫業淫罪以後一生隱瞞、不肯認罪的壞人,你怎麼辦?所有被罪犯生育下來的無辜後代如何自處?當家家戶戶多多少少都有家族人員通姦、買春、約炮、……從事道德系統不認可的淫欲行為時,絕大多數人口如何面對這樣的遺傳品質?後天教育系統能補救什麼?又能補救多少?

這部電影劇本來自 Graham Swift 的同名原著,一部得獎的戰後文學。

人最好誠實。

歷史最好百分之百誠實。

人如果不誠實又不道德,可以生育出有嚴重先天遺傳缺陷的病態後代。

歷史若不誠實又不道德,可能會生出什麼呢……

這部片是距今快三十年之久的歐洲片,有歐洲的古典美學。面對性侵犯後代的議題,日本現代犯罪電影的處理手法就沒有這麼古典含蓄了。日本電影人拍性侵生子事件家族悲劇的劇情是這樣的:縱火犯犯人性侵良家婦女,良家婦女一時心軟沒墮胎,與丈夫商量把無辜小孩生下來扶養。縱火犯的兒子長大以後受學校教育,很快就發現他的生父不是「爸爸」而是一個縱火通緝犯。這個憎恨性侵罪犯也憎恨自己基因的性侵犯兒子設局釣出親生父親(縱火犯兼性侵犯),用非常殘暴的手段親手謀殺親生父親,把他殺死。

我們童年時代由於學界還相當迷戀達爾文進化論,有部分偏激的理論說法會故意美化性侵犯的性侵行為,故意把強暴邪淫行為解釋成生物學上求偶繁衍的強勢本能,惡意將淫亂、姦淫、性侵曲解成適者生存的遺傳強勢行為,惡意美化男性性侵犯。當時精神醫學不發達,基因遺傳工程也不發達,法醫學更是超級陌生,很多人不知道性侵行為製造出多少畸型後代、智障後代、犯罪人格後代,或者表面上似乎沒病卻在社會道德系統適應不良,最後跟性侵犯血親一樣犯罪的罪犯後代。

千萬不要無知附和邪淫的人的性行為與生殖行為。


2020/07/05

不邪淫戒:以「通姦罪」為例說明惡法如何成為犯罪工具




「通姦罪」本身就很容易被濫用當成犯罪工具:仙人跳勒索、誣告、恐嚇、強制威脅交往、(長期)(連續)性侵害……

分析為何台灣這個問題很嚴重。從清朝到1949,台灣從大陸引進一定比例的中國相關華人人口,帶著中國妻妾雜交傳統文化而來,並不遵守原住民的母系社會、父系社會的古老忠誠文化。雖然法律菁英直接翻譯歐洲民法法典、用民國後的民事法律硬性扭轉錯誤的中國雜交文化,但是,由於課本上、生活上都能知道大量中國雜交行為史實與現實(台灣有老人納九個妾,他在交通業),所以台灣男性無論學歷是小學還是博士、出身是上是下,絕大部分都被歷史文化的惡質傳統洗腦,迄今思想錯誤、實踐雜交生活或渴望雜交的比例還是很高。

想想看,台灣男性有高比例在思想上沒有進步,還停留在老舊雜交觀。問題是,正為性別文化老舊,台灣女性害怕被單身歧視,大量踏進婚姻,嫁給想雜交、已雜交、將雜交的台灣男性。惡果是什麼呢?當這些本來就封建落伍的老式男性故意對外嫖娼、通姦、包養、一夜情……以後,明明是他自己主動故意通姦背叛妻室,但是他會惡意利用老式父權文化帶給台灣婦女的身心拘束,撒謊騙老婆說他是被小三誘惑、勾引、誘拐、追求,誣指第三人,讓第三人背黑鍋,再教唆自家老婆用老舊的通姦罪法條威脅、告發第三人。人妻在不想承認「丈夫不愛自己,丈夫愛上別人」或「丈夫覺得自己性行為表現很爛,欲求不滿,對外找淫欲出口」的自我保護心理防衛機制下,人妻很容易自我欺騙並力守無愛婚姻,配合犯下性侵罪或實施愛情騙子手法誘姦第三人的丈夫用法律手段攻擊第三人。

這麼愚痴的故事一直重演,問題出在性別文化與教育系統的老舊以外,還有文化迷思。台灣有一直過份執著文化驕傲的中老生代,為了執著東方文化、華人文化的古老驕傲而過份美化華人文史,結果,代代教出盲目的華人文化崇拜,不太會反省華人文化的兩大缺失:一,普遍雜交淫亂。二,千古屠殺戰亂。

另一個大問題就是通姦罪辦案往往沒有針對當事人夫妻進行全面的性行為調查、性心理調查、心理測謊、精神鑑定。所以,人夫自己故意主動通姦又誣賴第三人勾引自己行淫欲的偽證言沒被抓出來,性侵第三人以後欺騙第三人「淫出於愛」的性侵犯罪與愛情詐騙也沒被抓出來,而人妻為自我保護心理防衛機制寧可當丈夫的「共犯」配合丈夫攻擊第三人的共同犯罪也沒抓出來。通姦罪老舊的、漏洞百出的立法,再加上家事庭很少有性學專家、性研專業、專業性行為、性心理鑑識科別部門,婚姻關係反而變質成另一種犯罪工具:用表面上有婚姻關係、性忠誠義務的「假設推定」把通姦淫欲當成加害第三人或跟第三人敲詐大筆通姦民事賠償的仙人跳工具。

無論性學研究或生活日常的性別議題分享,結論都一樣:人類並不是天生性忠誠的動物,性忠誠是後天文化訓練而來。有高比例的人類一生的性伴侶多於一、甚至多達成百上千,絕大多數人類都是雜交者,不是一生只安於單一性伴侶專情到死的忠誠生物。而且,很多人承認對一個性伴侶的性行為最多半年、一年就厭倦,像想換菜色一樣會想換性對象。這個事實,很多人在心理上不願接受。因此,當沒辦法服從後天的人為忠誠訓練的人夫主動對外姦淫後,沒辦法在心理上面對現實的人妻就會聽信丈夫的謊話把過錯全部推給第三人去背黑鍋。同樣的事一再重演,第三人有的被誣告入獄,有的被威脅恐嚇,有的被性侵、被欺騙感情還被逼墮胎(有人跟小僧告狀過。一個女博士被已婚男教授欺騙感情,男教授騙她夫妻感情不好要離婚,結果把她騙上床、通姦幾年以後逼她墮胎,根本沒有離婚的打算!完全就只是個愛情騙子),有的自殺身亡。

再強調一次:精神鑑定,性生活調查,全面測謊。當夫妻之一方有人通姦時,不但當事人會撒謊,被害配偶也會出於心理防衛機制一起撒謊,聯手把黑鍋推給第三人。人夫若性侵第三人還誣指是兩願通姦,配合人夫作出偽證的人妻恐怕也構成性侵罪的「共犯」。


不邪淫戒:性侵犯的惡果惡報


性侵犯有四種基本惡業報應:

一、法律審判處罰

二、道德批評非難

三、生而低賤,死墮三惡道

另一個大家很少知道的惡果:性侵犯下傳的所有後代子孫都有遺傳到精神疾病、性癮、性變態心理、淫欲方面的犯罪型人格的極高風險。

這種身心理的不正常、性慾的異常行為模式會殃及性侵犯的家屬、後代、全家族,而且是生物醫學界與心理學界、基因遺傳專家都知道的普通常識:性侵犯有高比例本身不正常,或許他是沒有病識感的精神病患(例如性癮症、性變態、雜交癖等),或許他本身的性染色體之類的生理遺傳有缺陷,所以性衝動發作就跟畜牲道一樣無法具備人類的文明自制力。但是,無論他自己或他的父母、他的配偶知不知道他不正常,通常結婚生育就來不及了。就性侵犯很容易生出有病的後代這一點,性侵犯的配偶也是受害人。畢竟,如果事先知道丈夫在淫欲方面是性犯罪、性變態、有雜交性癮,一般正常的女性都不肯嫁。會嫁,代表丈夫在婚前可能也隱瞞了他本身在淫欲方面的異常心理、異常性慾,可能是婚姻詐騙;自己是性變態、雜交癖、性癮失控病患、強暴犯,騙一個正常的女眾娶來當老婆生孩子。這種婚姻,只要舉證丈夫婚前隱瞞他有性慾方面的重大異常、性變態心理,被騙婚的太太可以請求法定離婚,主張她是被丈夫詐騙才出嫁的受害人。

以小僧家族而言,由於某個長輩本身教育水平很低,她唯一的兒子亂倫性侵時,她沒向法院告發,打一打、罵一罵就算了,把他寵大以後讓他混進警界當警察。身份是警察,隱瞞他曾經有性侵犯罪的過去,當然也順利騙到一個無知的女性嫁給他。我會知道是因為當年所有惡意壓案、隱瞞該性犯罪的長輩太健忘也沒法律常識,竟然熱情邀我到他家拜訪「新嬸嬸」。

我一看到我的「新嬸嬏」,心想完了。她很年輕,比我大不了多少,一定是被騙婚。丈夫與夫家沒告訴她丈夫是個性侵犯,表面上有警察身份的性侵犯。我被邀請到他家做客那天性侵犯不在家,由 「新嬸嬸」接待我。她什麼都不知道,好可憐。我看著她,心想,她即將替一個性侵犯生下好幾個有性犯罪遺傳、性變態心理遺傳之類天生有嚴重基因缺陷的小孩,問題是她一定不知道。她的夫家全是學識水平中下的成員,沒有法律、醫學、生物、心理、遺傳學……那類知識,用警察身份把她騙到手娶進門,說穿了就是替一個性侵犯騙婚。

我救不了她,我認識她時她已經嫁了。有沒有懷孕?現在生幾個?我沒追問。我認為,一個家庭要良知泯滅到吃案包庇性侵犯兒子不處理,接下來孫子、曾孫輩一直出生有嚴重遺傳缺陷或有嚴重性變態心理的後代是他們家族共業惡報,不便出手干預。

這方面,歐美相對理智些。有些家族一直出生精神病患、低能兒、嚴重智障兒,少數精神正常的後代子孫就主動調查家族史,往往發現他自己的父親、祖父或更老的長輩有近親亂倫(通姦)(性侵)史實。有時很慘的是發現一生智障的哥哥根本不只是「哥哥」,而是祖父強暴母親以後生下的亂倫後代,是性侵犯所生下的天生畸型的「叔叔」。

性侵犯最慘的惡果之一是他的家族、後代會一直生出畸型者、異常者、身心不全者、犯罪者。這種惡報往往可以蔓延數代,不是一世一代了結。所以,性侵被害者不必為那種惡人自殺,應該好好活著見證他的惡業果報。性侵是很嚴重的淫邪惡業,惡果不只當事罪犯一個人要遭受報應,惡果還會以下劣基因遺傳導致家族成員先天身心畸型的方式波及性侵犯全家族。

2020/07/04

不邪淫戒:換妻俱樂部之特種賣淫集團


在歐美國家,性別平權與性別研究很早就在民間與學術界同步發展、推廣,台灣則相反,很少提及,知道的人口也相對偏少,在海外可能早已普及學術殿堂與民間日常的性別犯罪議題在台灣可能很少被注意。例如,在國外訴訟實例個案已經多次在理論與實務上處理的「換妻俱樂部」(完全零性忠誠義務的開放式婚姻關係中,數人夫與數人妻互換性伴侶的地下組織)在台灣就很少被討論。台灣人很少知道民事婚姻關係的建立有可能被濫用成性犯罪工具;也很少人知道法律條文、法律制度只要被邪惡人士故意惡用、濫用就能直接成為實施殺盜淫妄多種重罪的犯罪工具。

某個西方國家有個人妻一狀告上法院,主張她被許多人夫集體多次性侵害(含一對一性侵或多對一輪姦)。她不只狀告許多性侵犯,最主要的被告就是她的丈夫。她主張她被丈夫誘騙、強迫參加丈夫所參加的換妻俱樂部,她婚後常常被迫到該俱樂部中與她不願性交或完全看不上眼的許多人夫性侵犯從事性交活動,事後她完全沒有拿到報酬,丈夫卻相反。丈夫有時與別人的人妻性交,有時雖沒有進行通姦式換妻性交卻從與人妻性交的其他人夫手上獲得驚人的報酬或各種經濟利益。換句話說,她的丈夫不愛她,把她騙進婚姻關係是為了把她當成性交易工具放在該換妻俱樂部裏長期替丈夫賣淫,以便令丈夫可以不勞而獲得到大量地下性交易收入。

這種行為是一種心機城府很深的性犯罪:

一、結婚前使用詐術騙婚,以種種偽裝談戀愛、交往的演技與愛情騙子手段讓被害人妻同意結婚。這是用詐騙手段騙來的婚姻關係。

二、沒有愛情而騙婚、誘姦後,教唆被害人妻加入丈夫事先早就加入的換妻俱樂部地下組織,安排組織中的其他人夫長期與人妻性交(多人連續性侵害)。這是強制罪與利用民事婚姻表相遮掩的特種賣淫性交易。

三、一般的性交易當事人沒有民事婚姻關係,一方提供性服務,另一方支付金錢等性交易報酬,很好判斷,換妻俱樂部則相反。換妻俱樂部內部進行的性交易運用的是很特殊的、隱藏式的、變形的性交易對價支付與收取:人夫會員之間以互嫖別人的人妻的「性服務」來互相抵銷嫖妓交易費用(我嫖你的太太,你嫖我的太太,我的嫖妓費由我的太太給你的性服務抵銷,你的嫖妓費由你的太太給我的性服務抵銷。由於兩造夫方的嫖妓費由兩造妻方的性服務相抵,表現出來的假相就是換妻行淫,大家免費)。或者,將傳統的金錢、黃金等付費工具改成現代經濟媒介,私下在人夫之間實際交付「簽約」、「商機」、「投資」等大量其他型態的經濟利益作為實質性交易報酬。「性交易報酬」一如所有民事買賣關係中的一般報酬,對價不一定限於鈔票、支票、股票、有價證券、電子金錢、黃金、珠寶、……等支付方法交付;用性行為、性服務扺銷,或者「以性易權」、「以淫易投資」、「以姦換商業」、「以淫慾爬職位」等大量其他特種交易型態呈現。

四、被害人妻的忿怒其來有自;客觀分析起來,她的丈夫的角色像賣淫集團的老闆兼車伕,他把她當成賣淫集團旗下的女性性交易工作者(小姐)使喚、利用而已。一般常態性的賣淫集團的小姐至少還有收入,她的丈夫則是一人侵吞所有賣淫收入之餘還剝奪她選擇性交易對象的自由,等於是以被害人妻長期被不同的陌生人夫性侵害當成賺錢生意經營。個案當中的人妻會將丈夫狀告法院的主因有二:一、丈夫不讓她自己選擇性交的其他人夫對象,而是由丈夫自己選好其他人夫。她沒有選擇或拒絕的自由。二、她的丈夫跟其他人夫談好利益條件,逼迫人妻與其他人夫性交,人妻事後一無所得、沒有收入,人夫卻可以獲得與他自由挑選的其他人妻性交的機會,或從其他人夫手上收到天價報酬、各種實際利益。

當初在我仔細讀完西方的訴訟個案之後,我查了一點點台灣地下換妻俱樂部的有限資料。在冰山一角的資料中,有少數的知情台灣人上網爆料說參加這類地下組織的人夫不見得會很誠實、很誠信地獻出他真實的妻子,而是故意花小錢雇用其他女性性工作者偽裝成人妻出席性交,再藉以謀取更高利益。有些人甚至在投資巨額會員費、無知地參加多年後才後知後覺組織成員互相欺騙,事實上就是一大群無聊的邪淫人夫互嫖別人帶進俱樂部的應召女郎而已。傻到經年累月長期交付巨額會員費等種種入會成本的人夫甚至非常感嘆;感嘆他是用遠比性交易市場還昂貴的天價去嫖偽裝為人妻的低階職業應召女郎。受騙受詐的人夫敢不敢一狀告上其他人夫,怪罪其他人夫用性工作者充數、偽裝人妻?當然不敢。不敢只好上網寫一寫發牢騷。

婚姻不一定值得祝福或恭喜,世界上的確有相當比例婚姻是犯罪工具,而且「人妻」的身份取得是婚前預謀的「特種性交易客體」;世界上也有相當比例的配偶只是用結婚表相應付許多社會壓力與繁衍需求,事實上一生都在對外通姦、性交易,根本沒有感情。表面上掛著有結婚證書的正淫身份,事實上過著沒有性道德的邪淫人生,民事婚姻制度在換妻俱樂部的個案中可謂被濫用到極致。

換妻俱樂部並非單純的性權行使,而是巧妙遊走法律漏洞,利用司法界女性法學程度長期低劣、性學教育在法學教育完全欠缺、性別研究在學術界與教育界極不普及的事實所進行的「特種集體性交易行為」。明明是集體交叉性交易的大邪淫惡業,用民事婚姻關係假相矇騙世人,是不是心機城府太深了呢?

當法律(制度)被惡性眾生惡用成犯罪工具時,道德系統與法律系統應該如何加以調整、返邪歸正?

華人反美的理由:雜交傳統


兒時,我與大量老人相處,鄰居老人很多。所謂台灣老人,有高比例是難民、軍人,他們告訴我很多軍中鬼故事,還有在南洋當過兵的、打過仗的。

他們很多觀念留在他們的母國、原生地,戰亂讓他們沒機會上學受教育,家鄉、家族人云亦云的話就變成一生不異的價值觀。老人們跟我罵美國的主因是為了女人。他們痛罵美國人把女人教壞;他們說三妻四妾很正常,多女事一男(雜交)很正常,女人是文盲不識字只會跟丈夫行淫、懷孕、生產、煮飯很正常,一切都怪美國人教壞女人讓女人讀書、工作、變女強人以後看不起男人不想嫁。我簡單告訴大家為什麼華人男性仇恨歐美文化:以前華人圈很封閉,華人男性千古雜交,一男多女雜交,有雜交的自由。華人女性被歧視又絕大多數是文盲,華人女性變成以性功能、性工具、生產工具當維生職業的存在。自從引進歐美文化,華人男性的雜交文化、雜交生活、雜交行為被質疑,不再是文盲的華人女性不必吞忍雜交的在地丈夫、可以嫁信《聖經》有一夫一妻忠誠觀念的外國人。華人男性最氣歐美文化的是這個:歐美文化顛覆了華人男性的千古雜交傳統,歐美文化引進《聖經》的戒律與忠誠。這才是華人對西方文明憎恨之所在:淫欲。西方打擊了東方以雜交為主軸的淫欲文化。

幾十年後,我老了,我被激進回教組織駭客騷擾幾年,遍查IS相關英文新聞(台灣故意不翻譯報導;全球打擊IS,我們四大報忙著爆料誰通姦,一人通姦可以占幾星期、幾個月的版面),竟讓我查到被西方記者挖到的IS性別歧視文宣。恐怖份子的文宣內容談女性傳統角色,十之八九跟兒時鄰居老人說的差不多:女性只要嫁人、事夫(行淫)、生育、家管,女性不必讀書受教育,想識字就讀一本可蘭經就好。女性一生只要讀那一本就好了。IS也公開挺雜交制,性奴制、一夫多妻制、買淫賣淫全公開做。

我記得,讀到那則西方新聞與拍攝的恐怖份子文宣時,我大笑不已。所謂地球上反歐反美反《聖經》的男人高達99%以上是雜交者,他們反的不是別的,是反歐美的當代性觀念。他們擁護的不是別的,是千古交通不良、洲洲隔離、國國封閉的舊時代下的男性雜交權。反東反西,他們只是渴望可以學祖先雜交、學祖先邪淫。他們仇恨《聖經》是因為這本書讓全世界的女性可以用道德信仰的高度禁止男性雜交。

以前的老人全往生了,大家問不到。沒關係,大家可以問當下華人圈(含台灣)十幾歲以上的男性,尤其是介於二十幾歲到五十幾歲間的男性,他們有高比例會親口說出雜交的欲望。用語很多,我舉兩例:

「如果我有錢,我也想三妻四妾。」這是一個失敗的法律系教出來的。受洗的基督徒,還公開講想雜交。

「哈哈,我老婆年紀大了不想要了,要再生一個,要找小三生!」這是另一個失敗的法律系教出來的,到底拿什麼證照在哪上班我沒問。只是他大呼小叫把雜交慾吼叫出來,我倒楣聽見了。

大家不信的話,誰反美就去觀察誰的性生活態樣。很多都是雜交者,或者有通姦出軌、離婚換娶小三之類的雜交換伴習慣的人夫,或者納妾八個九個十個的老人,或當下不富有、期待富有以後要過雜交生活的單身公害。

反美的真正心理動機不是為國,不是為民,只是想擁護古代原始的雜交傳統。這一點,思想封建老舊的華人男性與一夫多妻、童婚、養性奴的恐怖組織的官方文宣所主張的一模一樣。


2020/07/03

無念


若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住諸法如中,無如是念、無念處、無念者。

《大智度論卷七十五》

佛告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如是行,為何處行?」

須菩提言:「世尊!是菩薩摩訶薩如是行,為第一義中行,二行不可得故。」

「須菩提!於汝意云何?若菩薩第一義無念中行,為行相不?」

「不也!世尊!」

佛告須菩提:「於汝意云何?是菩薩摩訶薩壞相不?」

「不也!世尊!」

《大智度論卷七十五》

是法從本已來寂滅相,是中無見不見、授記不授記,亦不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得法、亦無得者。此中自說因緣:「般若波羅蜜無是憶想分別。」

《大智度論卷七十七》

若菩薩不念色,乃至不念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時善根增益;善根增益故,具足諸波羅蜜;諸波羅蜜具足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不念色乃至不念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便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大智度論卷八十二》

若菩薩能滅一切法中憶念,即是空、無相、無作解脫門,解脫即是諸法實相。

《大智度論卷八十二》

以眾生憶念故,生三界善、不善處;若無憶念則不著,不著則不生。

《大智度論卷八十二》


2020/07/02

三千大千世界灑不盡的「骨灰」:白先勇文學


出家前,我一直是個書呆。這並不意味出家後就不是書呆;只是佛教界對誦經持咒、深入經藏的行為讚嘆有加,不以「呆」字形容。出家前,俗家的大尊觀音聖像佛桌旁的玻璃書櫃是我的寶庫,我很早就拜讀了文學大師白先勇先生聞名全球的大作《台北人》。很早是指幼稚園時代。大人導讀《人子》、《小王子》與教背《唐詩三百首》,我認了字就一頭鑽進這一大櫃書。

文學讓孩子沉潛,早熟,稚眼觀生老病死。

我知道世界上至少有兩種「大班」:一種是像我這樣的小朋友讀的幼稚園大班,一種是迷倒男人、三圍驚人的金大班。我很早對中文系統產生早熟且不可逆的覺悟:中文,表面上一樣的字、一樣的相,事實上表達的內容可能完全兩碼事。這一點在當今的中國加倍明顯:當中國人陳述「自由」、「人權」、「和平」、「正義」、「平等」、 「尊敬」、「守法」、「愛國」、「良民」這類語彙時,表面上字形字相一樣,事實上文字意義與中國以外的幾十億人口的正常理解完全不一樣。(大乘佛法強調的菩薩四無礙法門在中文世界的實踐難度正在此:法無礙,義無礙,辭無礙,樂說無礙,中文系統當中文字形相與文字意義的脫節、脫勾、脫軌現象擺明就是文化共業打造的頂級塵沙惑。要破這個惑,若非博學求知,就要天生慧眼)

白先勇的「骨灰」短篇小說在一般文學場合很少被提及,或許主因在於它的沉重與難度。愛恨情仇大家容易理解、面對,歷史變局、生死滄桑、人心險惡就很少人肯直接面對了:

『「文革」期間,從上海下放到崇明島勞改的知識分子,數以千百計,父親在交通大學執教,雖然資格很老,但只是一個普通數學教授,還稱不上「反動學術權威」。他在崇明島上的生死下落,自然少有人去理會。那個年代,勞改場上倒斃一兩個年邁體衰的知識分子,大概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我們只通了六封,便突然中斷,因為「文革」爆發了。從此,我也就失去了父親的音訊,哥哥信上說,父親是因為受了「海外關係」的連累,被打為「反革命分子」的,而我寫給他的那幾封家書,被抄了出來,竟變成了「裡通外國」的罪證。父親下放崇明島到底受了些什麼罪,哥哥一字未提,他只含蓄地告訴我,父親一向患有高血壓的痼疾,最後因為腦充血,倒斃勞改場上,死時六十五歲。』

『大伯在一次鋤奸行動裡,被一個變節的同志出賣了,落到偽政府「特工總部」的手裡,關進了「七十六號」的黑牢中。大伯在裡面給灌涼水。上電刑,抽皮鞭子,最後坐上了老虎凳,而且還加了三塊磚,終於把一雙腿硬生生地繃折了。大伯被整得死去活來,可是始終沒肯吐露上海區的同志名單,救了不少人的性命,抗戰勝利,大伯抗日有功,頗獲蕭將軍的器重。』

『一剎那,我的腦海閃電似地掠過一連串的歷史名詞:「民盟」、「救國會」、「七君子」,這些轟轟烈烈的歷史名詞,都與優生學家名教授龍鼎立息息相關,可是我一時卻無法把當年「民盟」健將、「救國會」領袖、我們家鼎鼎大名的鼎立表伯與目前這個愁容滿面的衰殘老人連在一起。』

『明珠有潔癖,廁所有臭味她會便秘,連尿也撒不出。我們在長島的家裡,那三間廁所一年四季都吊滿了鮮花,打理得香噴噴的,我們公司有一對同事夫婦,剛去中國旅遊回來,同事太太告訴明珠,她去游長城,上公廁,發現茅坑裡有蛆。明珠聽得花容失色,這次無論我怎麼遊說,也不為所動。』

『當初大陸撤退,我們最大的錯誤,就是讓你和任平留在上海,怎麼樣也應該逼著你們兩人一起離開的。』

『「『民盟』後來很慘,」鼎立表伯慼然道,「我們徹底地失敗了,一九五七年反右,『章羅反黨聯盟』的案子,把我們都捲了進去,全部打成了右派。『救國會七君子』沒有一個有好下場——王造時。章乃器給鬥得欲生不得,欲死不能,連梁漱老還挨毛澤東罵得臭死,我們一個個也就噤若寒蟬了——」』

『「勝利以後,那些接收大員到了上海南京,表現得實在太壞!什麼『五子登科』、『有條有理』,上海南京的人都說他們是『劫收』,一點也不冤枉——民心就是那樣去的,我們那時還能保持緘默麼?」』

『「你爹爹的追悼會,幾時舉行啊?」 「我到上海,第二天就舉行。他們準備替爹爹平反,恢復他的名譽呢。」「人都死了,還平反什麼?」大伯提高了聲音。』

『大伯並不想多拖累你,只交代你一件事:大伯死了,你一把火燒成灰,統統撒到海裡去,任他飄到大陸也好,飄到台灣也好,——千萬莫把我葬在美國!』

『 「文革時候,我們的『五七干校』就在龍華,『龍華公墓』那裡,我們把那些墳都剷平了,變成了農場。那是個老公墓,有的人家,祖宗三代都葬在那裡,也統統給我們挖了出來,天天挖出幾卡車的死人骨頭——我的背,就是那時挖墳挖傷的——」』

『 「美國的公墓怎麼樣,齊生?」隔了半晌,老人試探著問道,「真是像你大伯講的那麼貴麼?一塊地要兩三千美金哪?」

    「這要看地方,表伯,貴的、便宜的都有。」

    「紐約呢?紐約有便宜的墓地麼?」

    「有是有,在黑人區,不過有點像亂葬崗。」

    老人朝著我這邊,挪了一下身子,悄悄地喚我道:

    「齊生,你可不可以幫我一個忙?」

    老人的語氣,充滿了乞求。

    「好的,表伯。」我應道。

    「你從中國回來,可不可以帶我到處去看看,我想在紐約好好找一塊地,也不必太講究,普通一點的也行,只要乾淨就好——」』

『他憤怒地舞動著手裡的圓鍬,發狂似地在挖掘死人骨頭,倏地,那座白森森的小山嘩啦啦傾瀉了,根根人骨滾落坑中,將大伯埋陷在裡頭,大伯雙手亂招,狂喊道:「齊生——」』

「骨灰」當然是小說,但歷史留下的集體創傷與一生追悔是真的,罪惡感尤其寫實。眾老人主角們對國共內戰、生死兩隔的感嘆,對將家族至親扔在中國大陸家鄉被文革、勞改、受災、受難的沉重罪惡感百分之百真實。我的俗家祖父大學學業中輟逃來台灣保命,一生為了家人留在大陸境內被文革抄家燒毀家傳古董真蹟字畫而心懷罪惡感,晚年簡直失心瘋般將幾十萬、幾百萬、幾千萬的鈔票往大陸扔,故意賠錢,用明知故犯的「大陸投資海賠」彌補他在台灣平平安安吃好穿好用好過正常人生而親族在大陸受盡災劫磨難的深重罪惡感。

歷史走過了,謊言慢慢地、漸漸地一一解密、揭穿,實相與真實的生死苦難全留下來。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是每個人、每個眾生的生世世累劫父母的遺骨、遺灰,無量無邊無始無終。迷者短短人生不到百年造惡多端、三毒熾盛、自害害人,多殺多淫多行惡;覺者即早看破,踏上修行正路。


2020/07/01

諸法實相(十五)


如名一切法實相,心實相亦名如。

《大智度論卷七十五》

具足授記因緣者,知諸法實相,具足六波羅蜜;不具足授記因緣者,但知諸法實相,得般若波羅蜜分,餘波羅蜜未具足。

《大智度論卷七十六》

諸佛祕密法,菩薩夢中得見,所謂見佛身無量,過須彌山,色如閻浮檀金,三十二相、八十種隨形好以自莊嚴,放無量光明;梵音聲說法,及身毛孔出無量化佛至十方,種種方便力施作佛事,度脫眾生。爾時,是菩薩見是佛神通力故,深心清淨問佛法,得諸法實相,是名阿鞞跋致。

《大智度論卷七十六》

或時有大人出世,籌量、思惟諸法實相,所謂非常非無常,非有邊非無邊,非有非無等;行如是道,破顛倒見;還捨此道,直入法性,常住是清淨法性中。以一切眾生不知是事故,生大悲心,然後修集六波羅蜜等諸功德、佛神通、智慧、無礙解脫,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種種方便門,廣度眾生。如是人為希有。

《大智度論卷七十七》

如歌羅頻伽鳥在𣫘中,未發聲已能勝諸鳥,何況成就!菩薩亦如是,雖未成佛,行菩薩道,說諸法實相音聲,破諸外道及魔民戲論,何況成佛!

《大智度論卷七十八》

是菩薩因是福德如諸法實相迴向。於實相中心不可得,是故說「非心,亦不離心」。

《大智度論卷七十八》

是菩薩安住一切諸法實相中,故不作是分別言:「二乘離我遠,佛道離我近。」

《大智度論卷七十八》

菩薩能如所說應諸法實相者,十方諸佛說法時,亦以是菩薩為譬喻,作是言:「某方某世界菩薩雖未作佛,能如是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功德希有故。」

《大智度論卷七十九》

復次,有菩薩未得無生法忍、未入菩薩位,行般若波羅蜜力故,常思惟籌量,求諸法實相,能信解、忍,通一切法無生相、空、虛誑、不堅固。有如是等相諸菩薩摩訶薩,佛稱名讚歎。虛誑、不實、不堅固者,皆是無常、苦、無我門。一切法空者,即是空門。一切法無生者,即是諸法實相,滅諸觀。

《大智度論卷七十九》

諸法實相有種種名字:或說空,或說畢竟空,或說般若波羅蜜,或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中說諸法實相名為空行。

《大智度論卷七十九》

智慧分別利鈍,入有深淺故,皆名得諸法實相,但利根者得之了了。譬如破闇故然燈,更有大燈,明則轉勝。當知先燈雖炤,微闇不盡;若盡,後燈則無用。行空者亦如是,雖俱得道,智慧有利鈍故,無明有盡、不盡;惟有佛智,能盡諸無明。

《大智度論卷七十九》

諸法實相是般若,能種種利益,眾生愛念故,作種種名。如佛有十號等文字;般若波羅蜜亦如是:能到一切諸智慧邊,是名為般若波羅蜜;菩薩行般若作佛已,變名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在小乘心中,但名為三十七品、三解脫門;若人欲得聞而不忘,在是人心中名為陀羅尼。是故佛說如意珠譬喻,隨前物色變為名。

《大智度論卷七十九》


惡魔之障道魔說


復次,須菩提!惡魔作比丘身來到菩薩所,語菩薩言:『汝所行者,是生死法,非薩婆若道,汝今身取苦盡證!』是時惡魔為菩薩用世間行說似道法,是似道法三界繫,所謂骨相、若初禪乃至非有想非無想,語善男子:『用是道、用是行,當得須陀洹果乃至當得阿羅漢果。汝行是道,今世苦盡;汝用受生死中種種苦惱為?今是四大身,尚不用受,何況當更受未來身!』須菩提!若是菩薩摩訶薩心不驚、不疑、不悔,作是念:『是比丘益我不少,為我說似道法。行是似道法,不得至須陀洹果證,不得至阿羅漢、辟支佛道證,何況得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菩薩摩訶薩益復歡喜,作是念:『是比丘益我不少,為我說障道法。我知是障道法,不障學三乘道。』是時惡魔知菩薩歡喜,作是言:『善男子!汝欲見是菩薩摩訶薩供養如恒河沙等諸佛衣被、飲食、臥具、醫藥、資生所須;亦於如恒河沙等諸佛所行檀波羅蜜、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亦親近如恒河沙等諸佛,諮問菩薩摩訶薩道:「世尊!菩薩摩訶薩云何住菩薩摩訶薩乘?云何行檀波羅蜜、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四念處乃至大慈大悲?」是菩薩摩訶薩如佛所教,如是住、如是行、如是修。是菩薩摩訶薩如是教、如是學,尚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得薩婆若,何況汝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菩薩摩訶薩聞是事,心不異、不驚,益復歡喜,作是念:『是比丘益我不少,為我說障道法;是障道法,不得須陀洹道,乃至不得阿羅漢、辟支佛道,何況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時惡魔知是菩薩心不沒、不驚,即於是處化作多比丘,語菩薩言:『此皆是發意求佛道菩薩,今皆住阿羅漢地;是輩尚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汝云何能得?』若菩薩摩訶薩即作是念:『此是惡魔說相似道行,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應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亦不應墮聲聞、辟支佛道中。』復作是念:『行檀波羅蜜、尸羅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毘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乃至一切種智,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有是處!』須菩提!以是行、類、相貌,當知是名阿鞞跋致菩薩摩訶薩。

《大智度論卷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