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5日 星期日

不邪淫戒:以「通姦罪」為例說明惡法如何成為犯罪工具




「通姦罪」本身就很容易被濫用當成犯罪工具:仙人跳勒索、誣告、恐嚇、強制威脅交往、(長期)(連續)性侵害……

分析為何台灣這個問題很嚴重。從清朝到1949,台灣從大陸引進一定比例的中國相關華人人口,帶著中國妻妾雜交傳統文化而來,並不遵守原住民的母系社會、父系社會的古老忠誠文化。雖然法律菁英直接翻譯歐洲民法法典、用民國後的民事法律硬性扭轉錯誤的中國雜交文化,但是,由於課本上、生活上都能知道大量中國雜交行為史實與現實(台灣有老人納九個妾,他在交通業),所以台灣男性無論學歷是小學還是博士、出身是上是下,絕大部分都被歷史文化的惡質傳統洗腦,迄今思想錯誤、實踐雜交生活或渴望雜交的比例還是很高。

想想看,台灣男性有高比例在思想上沒有進步,還停留在老舊雜交觀。問題是,正為性別文化老舊,台灣女性害怕被單身歧視,大量踏進婚姻,嫁給想雜交、已雜交、將雜交的台灣男性。惡果是什麼呢?當這些本來就封建落伍的老式男性故意對外嫖娼、通姦、包養、一夜情……以後,明明是他自己主動故意通姦背叛妻室,但是他會惡意利用老式父權文化帶給台灣婦女的身心拘束,撒謊騙老婆說他是被小三誘惑、勾引、誘拐、追求,誣指第三人,讓第三人背黑鍋,再教唆自家老婆用老舊的通姦罪法條威脅、告發第三人。人妻在不想承認「丈夫不愛自己,丈夫愛上別人」或「丈夫覺得自己性行為表現很爛,欲求不滿,對外找淫欲出口」的自我保護心理防衛機制下,人妻很容易自我欺騙並力守無愛婚姻,配合犯下性侵罪或實施愛情騙子手法誘姦第三人的丈夫用法律手段攻擊第三人。

這麼愚痴的故事一直重演,問題出在性別文化與教育系統的老舊以外,還有文化迷思。台灣有一直過份執著文化驕傲的中老生代,為了執著東方文化、華人文化的古老驕傲而過份美化華人文史,結果,代代教出盲目的華人文化崇拜,不太會反省華人文化的兩大缺失:一,普遍雜交淫亂。二,千古屠殺戰亂。

另一個大問題就是通姦罪辦案往往沒有針對當事人夫妻進行全面的性行為調查、性心理調查、心理測謊、精神鑑定。所以,人夫自己故意主動通姦又誣賴第三人勾引自己行淫欲的偽證言沒被抓出來,性侵第三人以後欺騙第三人「淫出於愛」的性侵犯罪與愛情詐騙也沒被抓出來,而人妻為自我保護心理防衛機制寧可當丈夫的「共犯」配合丈夫攻擊第三人的共同犯罪也沒抓出來。通姦罪老舊的、漏洞百出的立法,再加上家事庭很少有性學專家、性研專業、專業性行為、性心理鑑識科別部門,婚姻關係反而變質成另一種犯罪工具:用表面上有婚姻關係、性忠誠義務的「假設推定」把通姦淫欲當成加害第三人或跟第三人敲詐大筆通姦民事賠償的仙人跳工具。

無論性學研究或生活日常的性別議題分享,結論都一樣:人類並不是天生性忠誠的動物,性忠誠是後天文化訓練而來。有高比例的人類一生的性伴侶多於一、甚至多達成百上千,絕大多數人類都是雜交者,不是一生只安於單一性伴侶專情到死的忠誠生物。而且,很多人承認對一個性伴侶的性行為最多半年、一年就厭倦,像想換菜色一樣會想換性對象。這個事實,很多人在心理上不願接受。因此,當沒辦法服從後天的人為忠誠訓練的人夫主動對外姦淫後,沒辦法在心理上面對現實的人妻就會聽信丈夫的謊話把過錯全部推給第三人去背黑鍋。同樣的事一再重演,第三人有的被誣告入獄,有的被威脅恐嚇,有的被性侵、被欺騙感情還被逼墮胎(有人跟小僧告狀過。一個女博士被已婚男教授欺騙感情,男教授騙她夫妻感情不好要離婚,結果把她騙上床、通姦幾年以後逼她墮胎,根本沒有離婚的打算!完全就只是個愛情騙子),有的自殺身亡。

再強調一次:精神鑑定,性生活調查,全面測謊。當夫妻之一方有人通姦時,不但當事人會撒謊,被害配偶也會出於心理防衛機制一起撒謊,聯手把黑鍋推給第三人。人夫若性侵第三人還誣指是兩願通姦,配合人夫作出偽證的人妻恐怕也構成性侵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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