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3日 星期一

不邪淫戒:嬰兒先天畸型可能出自婚姻強暴(性侵害)


有一個已精神疾病發作的婦人自白她的第二段婚姻是婚姻強暴(她不知道,她以為她不想性交卻勉強被性交就是盡義務,不知道她完全不情不願就成立婚姻強暴),也無意中透露一件困擾她一生的事情:兒子骨架先天畸型、窄肩,異常瘦弱,長相不好,為此,獨生子一生怨怪父母沒把他生好。

她被同事的口頭壓力逼婚,被強迫嫁給二任丈夫,而且被迫性交、懷孕,兒子是在她被二任丈夫強暴的因緣下投胎。她不斷訴說她覺得丈夫噁心,性交噁心,沒快樂的感覺。她一知道懷孕就提出分床要求,兒子出生後就母子共睡一間、丈夫獨睡一間,分房三十年。由於沒有常識與知識,她在明知她的母親有精神分裂發病的前提下故意結婚生育,在不知何謂婚姻強暴的前提下被丈夫強暴受孕,在完全不清楚優生學的情況下生下畸型的兒子。我看照片時相當訝異,很少男眾的肩膀比女眾窄,骨架比例相當不平衡,五官也與父母差很多、很平板。

前陣子,不少人討論全世界墮胎法案有相當比例是逼迫性侵被害女子生產性侵犯後代的惡法的問題,我想,主因是全世界的醫學教育被限縮在菁英學府,民間絕大多數沒什麼優生學知識或遺傳學概念。性侵害時,女體在身心驚恐、排斥下,生理機能全都異常,當然在異常狀態下受孕的胚胎很容易畸型。這不只是理論,婚姻強暴下出生的性侵犯兒女就是活生生的實例:他們自知有先天生理缺陷,但是,不知道惡因種在親生父親對親生母親實施婚姻強暴。全家無知,犯罪也不知道,苦了一輩子被迫與畸型的身體共處的後代。

希望醫院如果接生有接生到畸型兒時也要通報。如果是婚姻強暴,就算夫妻都無知沒常識、不知道夫妻之間也可能構成性侵害,父母本身的「不知道」不會免除子女先天生理畸型的惡果。畸型兒有可能是婚姻暴力、婚姻強暴的不幸產物,千萬不要拖到子女出生、一生嫌棄父母、分房三四十年那樣一輩子不幸,因地上要發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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