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 星期二

我們的「寸土寸金」


雨後的柏油路留下白色的清晰字跡,大意是指某幾位仁兄的愛車現在已拖吊送走。那種遭逢不幸的沮喪心境,我依然記得:「請聯絡、請領車、請咬牙把飯錢繳出來受罰。」

罰的額度表面上一樣「公平」,對窮人與富人來說,在法律經濟學與社會人生現實意義上完全不一樣。假如窮,一大罰就是生活費狠狠扣,要受苦受難;假如富,一小罰何足掛心?應酬洽公事畢的收入只消撥出小小百分比來當「亂停成本」就好,花小錢買時間、時間換生意,結算下來不但有得賺,還是大賺。

二十年前,玩笑是:「我只買得起廁所,買不起房。」

十年前,玩笑是:「停車位價錢就等於一間小套房。」

今年,玩笑是:「中產階級房貸一路背到老,很多人一生都買不起房。」

知識份子圈流行好幾代的大玩笑是:「這個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什麼公平?」

嬰兒們,功德回向你們有幸挑到富爸富媽富豪家再來這裏出世;起碼有繼承、有家產、有背景、人生還有餘力放在理想與夢想,而不是苦苦勞勞拼一生,單單拼在寸土寸金上。

土地是金,房子是金,偏偏「人」與「生活品質」不是金,奈何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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