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也都有人權啊!」
「正常人才有人權!」小朋友說。
「只要有生命的人都有人權。」
「你知道權利法案嗎?」小朋友考問。
「哦……是美國古老的官方文件,對吧?」
「誰想講這些啊?」(開罵的小朋友之一自動閃人)
「Moron!」(開罵的小朋友之二也退場)
「那你知道第四條嗎?」小朋友顯然有上過課。
「是指修正案嗎?」
「對!就是講軍人……的那條!」小朋友說,「打屁聊天的自由!」
原來如此。聖默然對小朋友太難了,不如提出傻瓜人權說。當小朋友努力搬出美憲條文內容、一心一意想考倒別人時,當下就把大量互損的傻話拋一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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