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6日 星期六

不殺生戒:情何必殺?


現代人情殺事件很多,不斷增加。我認為那與全球性解放、性開放風氣有關。現代人淫欲關係相對隨興(或隨便),反而讓有心理滿足感、人生歸屬感、生涯展望感的戀愛、同居、伴侶、配偶關係顯得更稀有珍貴,讓人更渴望能掌控這種「附有心理意義或感情價值的愛欲關係」--由於這類感情或關係在現代社會很難找,也很難建立,出於我執我所而想占有或不願失去的人口便爆增。

由愛生恨當然是因為我執受創。

對不是自己一人可以控制的愛欲關係生起強烈的控制欲是因為深層的恐懼。怕失去,不想失去,一但確認失去就喪失理智,愛沒了,全變質為恨;無法共享人生(精確來說,是指對方再也不願意配合我的我執)竟然寧願對方死亡。

佛典故事《蕩婦事件》描寫的正是這類心理。唯一不同的是,蕩婦的殺夫動機在於渴望自主控制她的淫欲生活,不希望被婚姻拘束。從她的角度而言,她渴求與其他情夫間的不當邪淫關係,視丈夫為障礙、仇敵。

實施情殺的人不了解自己。

若了解自己,明白自己最愛的對象是我執,執取愛情是為了找對象來成全、配合、迎合自己的我執需要,不但不會實施情殺,相反的,若看破這點,日後連女色、男色都可以全部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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