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8日 星期五

強求反招業障


華人在傳統觀念上將母親視為終身無償勞務犧牲者,將兒媳視為終身無償二十四小時全天看護。為此,老父老母有高比例焦急地為行情不好的兒子擇偶--不是為兒子的感情生活,是為了自身的晚年健康生活。

就這樣,兩個兒子在短短幾年內閃婚。一個再娶,一個首婚。愛情婚姻不保證百分之百幸福,有好有壞,有成有敗,有聚有散。他們這個家庭相當不幸,一賭兩輸。兩個媳婦過門不到幾年都發作精神疾病,發作時會胡鬧,胡鬧就送住院,不但沒有辦法侍奉二老,相反的,一大一小兩個未成年的孫子倒成為二老的額外責任。

兩個兒子很無奈。人都娶了,孩子也生了,婚前完全不知道妻子會發精神病(一是娘家刻意隱瞞,一是終生沒有病歷),事到如今除了承擔、忍耐這場婚姻之外還能怎麼辦?

在這個時代,催婚催生的風險很大。我們處在全球保守估計約有十分之一左右的人口有大小程度不一的精神疾病(心理文明病居多)的高壓時代,擇偶成為心理賭注。不論婚前是否有病歷,婚後的家庭生活運作與優生學遺傳考量都是衍生問題。

姻緣莫強求,不論出於家人之間任何理由。

強求來的往往不是善緣、順緣,而是沒有能力處理解決的大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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