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7日 星期五

廉價的原諒:犯罪防治與道德教條的漫長角力


家庭暴力事件在華人圈稀鬆平常,可是,片面力挺父母威權的華人傳統很少指責父母錯誤,而是要求被害子女從道德高度、孝道高度無條件原諒。

不懂犯罪心理學就會支持華人的這種古老道德教條。以犯罪心理學的角度而言,必須從潛在加害人的立場思考,設計出預防犯罪的對策。這種泛道德原諒會助長犯罪:

一、別家的父母打傷、打殘、家暴、虐童,小孩原諒他們。

二、別家的父母以前對不起小孩,小孩原諒後一樣盡孝。

三、綜合一二前提,結論是縱使對小孩不好,小孩一樣會出於孝道倫理原諒、賺錢養家,而且全社會都不會指責父母有過失,社會的主流論述是「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與「虎毒不食子」。

四、綜合以上三點,暴力虐兒的父母完全不會受到道德指責。由於道德系統強力要求被害子女原諒父母,道德壓力在被害人身上,不在加害人身上。

五、現在,我自己就是養兒育女的為人父母者。我何必對小孩好、為小孩做牛做馬?不管對小孩好壞,道德壓力都只壓小孩,不會壓在天大地大的父母身上。

我的結論是華人圈的虐童暴力文化會千古不改善有文化病根。病根在於漢文化是以身份定權力大小與道德義務,不講是非道理的「身份文化」。古人的道德教條變成複製打罵屠殺虐童的犯罪型父母的上位文化思想。

這是我深思二十多年的結論。會勸我原諒、放下、遺忘、回頭扛家業的人不知有幾十打,事前事後沒有半個出面救我或報警、提告。漢文化有其懦弱面:它替威權者的大錯辯護漂白又要求弱勢者甘願受剝削惡待。

「只會勸被害者忍耐與原諒,不敢動加害者半分汗毛」是漢文化的帝制餘毒,推論到極致就是要求全天下平民配合暴君的暴政、忠孝到底的意思。這是極度欠缺正義感的文化傳統。難怪千古打罵、殺死、重傷那麼多小孩子,迄今無法改善。

要是台灣沒有從西方文明引進現代法律制度,一年不知道要親手殺死幾千萬個嬰幼兒--就跟大陸早期一樣,自家父母殺自家兒女,殺完後院挖坑埋,鄰里全裝不知情,家法最大,沒有任何普世人權文明價值。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