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9日 星期二

不飲酒戒:理想不敵現實


女眾,如果妳不願意也不打算與男眾發生性行為或有其他親密發展,請不要單獨與對方在非公共場合一起喝酒,容易出事。

以女權界的政治正確論點,通常會依法依理主張成年女性有飲酒自由、交友自由、活動自由,批判社會不應該基於性別歧視立場阻止女性飲酒、應酬、外出交友。

問題是性別文化水準遠遠落後於理想上的性別平等人權高標。現實遠遠低於理想。由於性別教育差,台灣民間男性多數的性別認知建構於家庭傳授的刻板性別印象而非達到國際水準的現代性平教育。「女性與男性飲酒」一事在傳統沙文見解下會被解讀成女方隨便、女方暗示可以進一步動作、女方主動撤防、女方故意給男方機會。甚至有居士爸爸當面痛批「只要出去跑趴喝酒就不是什麼好女人」。

當多數男性停留在過時沙文意識型態解讀女性行為時,女性用女性主義、性平人權水準度日就會自陷危險:妳的文化程度很高,問題是他的文化程度不高,他用錯誤的性別文化認知去解讀妳的行為而有錯誤期待,妳就容易「被危險」。

學校應該要認清現實,好好教女眾如何應付大量觀念停留在落伍刻板性別文化層次的男眾。認清現實,當下台灣的性平水準不夠好。沒持戒,不修行,想喝酒?回家找妳親生父母喝吧!老父老母等妳醉倒只會把妳當小寶寶熄燈哄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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