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 星期四

有害社會公益的不當婚姻


年輕男女精神病患都向小僧表達他們想結婚,讓小僧告訴你們,精神病患明知有精神病遺傳還硬結婚生育的下場:

小孩大了,有自我意識、懂社會利害了,主動要求雙親離婚,自己離家外宿。不住家裏,照顧責任推光。不斷鼓勵雙親離婚,如此精神正常的父母之一方的遺產全歸他自己,而且不必把薪水浪費在有精神病患的父母之一方身上。

病患不斷發病,配偶多年拒絕行房,在外另找門路。為小孩子拖著不離婚(重大精神疾病是法定離婚事由,不需要精神病患同意也能離婚),受不了時就不斷鼓吹精神病患去出家。叫對方出家當然是替自己推責任,薪水不必養精神病患,晚年可以另行發展第二春再找門路。

這不是一個個案,是很常見的手段。家人不會只因為有生物血緣或有一張結婚證書就無條件完全容忍與精神病患相處的龐大壓力、不愉快、大量人際磨擦,不是自己走就是趕走對方。親生子女趕父母、配偶趕配偶,各種分居形態或有名無實、低品質低格調的互動相處都會隨之建立。別說他們忘恩負義沒感情,法律規定本來就允許惡疾可以離婚、家人不必扛惡疾家人一輩子。法律制度原則上優先保障精神正常的人,用法律系統避免身心正常的一般公民被有嚴重精神疾病等不治惡疾的病患家人拖累,給精神正常的配偶、親屬脫身免責的合法大門。

如果你自知有精神疾病,不要天真以為結婚是可以治病、保證幸福的精神科藥物。依法,你的法定配偶隨時可以請求法院把你離掉,理由正當,你再不願意都沒用,精神正常的那一方在你們的婚姻中是強勢方,他有權利離掉你,你沒權利離掉他。如果你確定有精神疾病,你在婚姻關係裏就是弱勢方;精神正常的配偶無論是提離婚或落跑都會被法律系統支持。

你若問道義?道義是從初初你知道你有嚴重精神疾病就不該結婚生育,把原本限縮於你一個人的不幸、別業外擴成影響別人的不幸、共業。與其虛耗到子女長大千方百計遺棄你、勸你離婚或夫妻同屋異夢、不愛你不要你還想把你外推給佛教界扛,不如一開始就理智到底堅持單身。

媒體的婚姻神話是寫樣本以幫助國家製造人口資源用的,媒體替國家召喚的是身心健全的人口,那些宣揚情慾、推廣淫交行為的「傳媒樣版文章」用意不在鼓勵全台灣的精神病患狂生下一樣有精神病的後代來重覆不幸的人生。

小僧一直強調政府催生要講清楚就是這樣。知識份子泡在正常人的世界,根本不曉得那些無差別催生、催戀、催婚的文字語言讓台灣社會底層多少不適合結婚也無法勝任親職的人口誤以為他們應該結婚生育,重度精神病患、性侵前科犯、中重度智障者、沒有工作能力的遊民全都告訴我他們想生小孩。他們是真的以為只要生就是好事,反正全台灣都應該納稅幫他們養!他們真的不曉得我們報章雜誌上天天登的催生表述是在召喚優生學上適合生育的正常人口,還以為是「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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