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 星期一

不邪淫戒與不飲酒戒的交叉點:她說不要就是不要


不邪淫戒與不飲酒戒之間的灰色地帶:
當喝醉的美女說她「不要」時就是「不要」

飲酒行為對於性交合意效力的影響在法律上與道德上都有爭議。爭議在於酒精影響了四件事:

當事人的肢體語言。

當事人的口頭語言。

他人如何評價當事人的肢體語言。

他人如何評價當事人的口頭語言。

以上四件事,對男眾而言造成的悲劇與災難通常是在財產上或生命上:喝醉酒被詐賭輸掉家產、喝醉酒亂簽約害公司賠錢、喝醉酒亂講話亂打架遭受不測、喝醉酒家暴後被離婚失去老婆孩子……

對女眾而言往往衍生性侵害;而且更糟的是性別歧視文化對喝醉行為有嚴重的雙重性別標準。我不只一次聽男眾當我的面批評女眾喝酒就代表隨便、不是好女孩之類,甚至離譜到誤認為女眾跟男眾一起喝酒就是暗示對方做什麼都可以。不只現實人生是那樣,網民也一樣,對飲酒女性充滿了性別偏見。

很多年前,有一次跟知識份子網友嚴肅討論這事,我提出一件生活實例讓對方思考:我問他,男眾一生當中有很多機會跟親生爸爸一起喝酒看電視、喝酒聊天對不對?一對一父子獨處一室喝到醉,有沒有兒子或父親會判斷彼此之間有性交合意?縱使不是父子而是男人之間的好朋友或拜把兄弟,99%都不會把喝醉酒當成性交合意,對不對?男人跟男人就算獨處一室喝到爛醉也很少一口咬定對方在暗示性交合意。那麼,為何有高比例的性侵發生在男眾與喝醉的女眾之間?答案就在於「父權文化的厭女情結或性別歧視誤導大量男眾把女眾飲酒行為當成女性的性暗示或性交合意」。

這裏是欲界,欲界凡夫占人口大宗,證果聖者人口很少、很稀有。酒是個容易招致殺盜淫妄惡緣的物件,能避則避,能戒就戒。在父權文化共業下,女眾要拿性別論述保護女眾喝酒的「人權」很難;就算婦運圈可以體會、理解女眾的主張,社會上絕大多數一輩子受父權文化洗腦的男眾還是會用性別偏見評判飲酒的女性。

例外是什麼?例外是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我有不少同學都是司法界雙雙對對的配偶,有的女同學上網大談特談喝酒喝醉、秀昂貴名酒照、簡說夫妻生活情趣,既然是夫妻之間的事,下班後喝酒過夫妻生活合法而且在道德上無可非議,沒學佛沒受五戒,沒人有意見。

但是單身女性不同。單身女性在父權社會意謂沒有固定男性性伴侶與婚姻約束的存在;單身女性飲酒、酒醉常常會被父權文化污名化或容易被腦袋沒有性平觀念的普通凡夫位男性誤會、曲解、甚至是衍生不當身體關係。女眾要面對的是有大量男性沒有性平教育水準、充滿性別偏見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裏跟男眾一起喝酒、喝醉酒本身就是一種冒險。

我對這個議題很有感觸主因是我出生在酒國世家,代代長孫從幼稚園時代就被上一代或上上一代家長灌酒或教會吸菸,而且是正經八百地當成嚴肅的家族傳統,完全不是開玩笑玩樂。也為此,自幼我常常有機會陪家父喝酒看電視;他灌幾罐台啤、德啤、美啤等等滿口政治財經國際大事,我就喝喝果汁、咖啡或吃零嘴。以至於後來他私藏滿櫃的啤酒我也一起喝,他也沒關係。從幼稚園喝到青春期幾年後,我對酒精耐受度很高,後來喝雞尾酒都覺得沒什麼,出門單點40%以上的波本、威士忌。以前酒量太好也是缺點,現在想想喝酒真是浪費錢。(這就是老法師們補湯加米酒或藥酒之類我都興趣缺缺的主因。沒學佛以前好酒名酒喝多了,學佛戒酒都戒了,何況也不是不喝酒就會病死的病難,不想隨便開方便)

我認為目前的父權文化的確對喝酒的女性有偏見,有性別歧視上的嚴重偏見。男眾在社交場所喝到爛醉也很少被評價為男眾想跟他人性交或以喝醉暗示性交合意,女眾卻常常因為飲酒被曲解成有默示性交合意或在性犯罪個案中獲得不利的心證。

簡單來說,父權文化有性別歧視雙重標準:喝(醉)酒的男人不一定是想要性交的壞男人,但是喝(醉)酒的女人常常被誤認成默示性交合意的壞女人。女眾活在當下的父權社會的確相對弱勢。認清所面對的絕大多數男性都是凡夫位上的在欲凡夫,為免麻煩就戒酒算了,一了百了,省得後面傷身、傷心以後還得不到司法正義或社會支持,變成一生一世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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