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時代的憤怒與恐懼



有些法師說他們是老僧人再來,殘留著前世印記,凡聽聞中國三武一宗或文革毀佛滅法迫僧之禍即心生恐懼不安,心緒激動,甚至流淚哭泣。群眾的時代憤怒,僧眾的時代恐懼,僧俗全體受創。

三武一宗或文革遠而不遠,二次大戰期間的兩岸毀佛史料近而不近。關於信仰能否保佑人民獲取現世福報、功名、利益的現世問題,或許依個別別業造化、宿世資糧而異。然而,當共業巨大到連國家安定、社會穩定、體制運作都破壞,連最起碼、最基本的和平、秩序、與生命財產安全都不保,國際上與國境內的戰亂鬥爭暴動接連現前時,人民對宗教的社會功能的高度質疑或不信任極容易升格成集體的憤恨與否認。二次大戰期間,兩岸在戰爭與政局多重混亂失序之下發生許多嚴重脫序且不人道的劣行,心理背景在此。

世界大戰期間,當宗教界無法保佑國家社會和平安定或人民安居樂業時,不論官民都同樣對宗教的實質社會功能嚴重喪失信心。心理上失去信心,再加上戰時的社會高度失控失序,軍、警、政府機關、各類真偽單位、學校等教育辦學機構霸占或侵占寺產、寺地、寺田、僧寮,毀壞聖像經書,強迫僧尼還俗或結婚,妄立名目變相向參加宗教活動的信徒徵稅,甚至導致數名住持法師自盡。

出世的宗教著眼點在死後的來世或生生世世,入世的宗教著眼點在當下人間的國家社會民生。出世精神與入世精神二者並存無礙,本不相妨,入世精神與社會服務更是確保歷史上的毀佛教難、排僧法難不再重演的不二法門。凡夫地上的眾生高比例不在乎死亡後的因緣果報,通常只在意現前當世的生活處境。當下呈現在國運、社會體制運作、職場、學校、家庭的種種現實事相才是宗教的社會功能的實質成績單,也是眾生選擇支持或抵制宗教事業的關鍵所在。

沒有前前,沒有後後。若入世的宗教功能在因地上受到社會大眾肯定,不論僧眾個人在出世方面的修為成就如何,至少能防免果地上的教難法難再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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