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5日 星期六

不邪淫戒:創傷書寫與文化公審


縱使是與我熟識的人,相處一生也沒聽過我提童年性侵案。人生有太多事要忙,修行有很多面向可下手,幾十年來很少回憶,直到遇見不肯離婚分居的亂倫家庭後才再度關切台灣亂倫案件報導。每一件台灣亂倫案件報導都點燃我心中無形無相的怒火,為受害人義憤。台灣才兩千三百萬至兩千四百萬人口,浮出檯面的亂倫案已經這麼多,年頭到年尾報不完,代表黑數難以估算。

假如司法審判有效果,重判坐牢幾年足以解決,為何民間親族依然故我性侵兒少?假如學校性教育或公民倫理道德與基本法律知識課程有效果,為何代代受完國民義務教育還是亂倫姦幼?假如台灣社會真的沒放棄中國儒家傳統禮教或遍地宗教組織,按理講要盛產道德高標的中華民國公民,偏偏性犯罪問題熾盛是怎麼回事?台灣有性工作者,有免費約炮者,有大量想戀愛結婚或從事情欲互動的俗人,那些獸性失控、性欲狂放的家長為何色膽包天找自家孩子下手?

我認為社會戰略用錯了。司法界為了保護受害人隱私,方便絕大多數無心修行持梵行的受害人日後隨俗進行其他情欲活動或步入婚嫁,一併低調處理加害人個資。學校為了宣傳性行為或鼓勵學童、學生長大出社會走入性生活傳宗接代,高調讚美情欲,低調放過性犯罪。宗教界作為異性戀機制的下游機構,宗教師若有意若無意地推廣異性戀家庭倫理,美化正常家庭或理想家庭並刻意不談功能失調家庭、犯罪家庭、問題父母。社會上有高比例人口願意從事性行為,但是他們或她們的裸露、挑逗、買賣、誘引似乎對於執意近親相姦亂倫的問題家長沒用。問題出在哪裏呢?問題出在台灣社會的性文化充滿矛盾,許多複雜因素交織出「全社會替亂倫犯隱瞞」的噤聲文化,為了無上限推廣淫欲活動或維持促銷情欲人生而變相保護亂倫犯,讓潛在亂倫犯安心作案。

假如被害人書寫呢?假如台灣幾萬性犯罪受害人的經驗公開書寫呢?假如受害人團結起來集體發聲,讓性犯罪龐大的案件數字與惡性內涵被看見,讓亂倫犯被歷史文化記憶檢視呢?世界史與本國史都沒有性侵史,國家機器出於父權私心保護構成性犯罪主力的男性公民。若有性侵史,全球政治學要發生大變革,畢竟歷代帝王將相政客有高比例是性犯罪人口,道德高標的聖賢政客自古所稀。歷史縱容性犯罪,沒有給予性犯罪應得的負面歷史定位,是不是因為千古被害人選擇吞忍與沉默?是不是因為加害人的性別、身份、職業、階級、地位屬於父權社會的強勢族群?

亂倫創傷書寫不是為了自我安慰或進行遲來的療傷,而是以實際行動告訴過去、當下、未來的亂倫受害人如何不要白白受苦犧牲,如何化傷害為保護的力量。希望受害人勇敢書寫,讓加害人的點點滴滴匯聚成為全球性侵史龐大史料,為預防類似性犯罪或警告潛在亂倫犯盡一份力。

請寫下來。

讓亂倫犯無從隱藏,讓他們被歷史看見,被世世代代子孫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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