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7日 星期二

致八歲的小童工


小男孩:

今年你八歲。或許你一輩子都將忘不掉師父問你的奇怪問題:「你去問媽媽,依勞基法小孩子幾歲才能上班?」你這麼乖,乖乖被媽媽帶到店裏當店小二,乖乖在門口罰站開口講制式招呼行話來招攬路人進店消費,當然一聽師父開口問你就乖乖轉身跑回店裏問媽媽了。

師父知道你的媽媽雖然是員工卻完全沒有勞基法保障童工的相關兒權基本概念。把你帶到職場可能是為了省下保姆錢、安親班天價開銷、補習班才藝課等額外支出,為應付老闆只好找個工缺給你充數,讓你當個街頭小童工。

師父不曉得我們台灣人應該怎麼對台灣童工部分的兒少人權對全球交待?不久以前,美國娛樂節目只為找童星上台表演戲弄扮童工就被華人演藝界重炮轟為辱華歧視,新聞鬧到全世界都知道,結果台灣人竟敢在台北市中心公開叫一個八歲小童工在店門口罰站攬客。聽你無辜地講「我媽媽是員工,帶我來一起幫忙」,我心都痛了。華人世界擺明欠缺兒少人權概念,自家大人作賤自家孩童,要怎麼怪先進國家公民先入為主?到底是外人辱華、瞧不起黃種人,還是黃種人自己作賤自家人權才自取其辱?

希望這個問題你有搞懂的一天。長大了,搞懂了,活出兒少人權水平夠格調的新台灣。


祝你平安長大

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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