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7日 星期日

眾生平等──同志也是眾生


「她年紀很小啊。她是強暴受害人,又曾經為此自殺割腕住院,為什麼你要把她轟走?」

「哼,我看,她是專門來黏你的!」

「她是心理有嚴重創傷、需要依靠三寶的力量的受害人啊!」

「我看她根本是個同性戀!那種人!」

「什麼?同性戀?我請教你,若有同性戀者要來學佛,你怎麼辦?」

「那種人我不收!我會把他轟走!」

那天下午,我發願要成為一個不故意轟走同性戀者、不歧視同性戀者、不拒絕同性戀者請法、不故意迴避性侵受害人的法師──一個自殺未遂、劫後餘生的年輕女孩活下來已經萬幸了,何必再未經證實地加套她一個社會標籤呢?

這五濁惡世的歧視、霸凌惡業已經夠嚴重、夠普遍了。若連三寶大門都對同性戀者緊閉、故意轟走同性戀者又學一般世俗無明眾生力挺性別歧視文化的話,我實在看不出來人類的文明與前景還有任何一絲光明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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