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 星期五

替人留活路:女性化霸凌(五十五)


我是藝人的家人,也是自殺亡者的家人,更是大家的家人。與此同時,我支持女權與言論自由,不論對佛法或人權都給予雙重肯定。

我希望大家以平常心看待藝人。把藝人當人看。

由於是藝人的家人,自幼就不將藝人當外星人。藝人是一種工作身份。下班把我抱在懷裏疼,帶我出去玩,跟台灣演藝圈的長輩握握手打招呼,會哭會笑,有愛有恨,我跟玩伴吵個架回家訴苦就馬上衝出家門找玩伴的親娘當街對罵,不折不扣是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有化妝是人美歌聲也美的絕代女神,沒化妝就是現代個性女郎,這是我從童年起對所謂美女藝人的基本覺悟。

一般而言,多數人對藝人身份容易有特殊感受,為此愛恨兩極化,是粉絲就狂熱追逐,不是粉絲就批判謾罵。但是,藝人是人,長期面對群眾龐大的情緒化語言,除非人生歷練夠深厚或定力夠強,不見得有辦法承受。哪怕是公眾人物也是人做的,只要是人,心理上還是渴望正常人都渴望的溫暖、支持、鼓勵、肯定、友誼,不希望被討厭或誤解。

藝人被別人傳不實流言或背地裏攻擊時心理上非常受傷的。我家那位也一樣,別人亂傳她吸毒或感情八卦,她心理不平衡就來找我訴苦。感情豐富,在乎別人的看法,對社會大眾觀感極度敏感,受傷比一般人更深。

在早期,我的奶粉錢來源與育兒開銷有高比例來自藝人家人,台灣演藝圈的辛苦成就等於是間接養大我們這一代的強大經濟後盾,功不可沒。養大台灣小孩等於栽培新生代僧眾,也是功德善法。

台灣這麼小,演藝圈就那麼大,你認識我、我認識你,很多藝人、藝人後代都是親人、朋友、甚至是佛法修行上的道友。小僧目前也有同學走演藝圈,拜託大家行行好,也順便不看僧面看佛面,對藝人好一點。

請大家對台灣的藝人好一點,感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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