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屬於一種瞋恨心所,是家庭暴力常見的理由。雖然施暴人的性別可男可女可其他,但是,嫉妒被害人是男性家暴行為人非常常見的行兇施暴心理動機,尤其是嫉妒兒子與寵物,不滿老婆或女朋友對兒子/準兒子毛孩太親太好。
家暴受害人勇於表達很重要,找「專業的處理機構」更重要。
其實吼,爸爸的角色有一個奇特之處:雖然要當強大的爸爸保護家庭,但是很渴望老婆關愛的眼神與溫柔的互動,無法忍受老婆把注意力轉移到小孩子身上,尤其是兒子。在僧團裏,出家前曾被爸爸家暴的比丘人數很多、比例很高。尤其是兒子長得比爸爸帥、比爸爸聰明會讀書、比爸爸更討媽媽的歡心或經常被媽媽抱緊處理親密互動的話,爸爸嫉妒兒子致生家暴並不少見。
不只是兒子;連女朋友、老婆過份關心寵物毛孩而忽略男朋友、老公的心情的話,有的失控的男友人夫甚至報復小動物,變成動保法事件被判刑。(意思是說要重視數學。平均每看愛貓十眼後至少要看老公兩眼;平均每抱愛貓十次後至少要抱老公一次;平均餵貓食十次後最好也餵老公十次,不管是餵什麼都要餵飽餵滿。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司法新聞強調夫妻吃泡麵要更換不同廠牌,一直吃同一款會離婚。出門蹓愛貓十次後也最好要至少蹓老公一次,不管是哪種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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