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2日 星期日

道德高標等於另一種道德弱勢


先講個孩子氣的青春物語。幾十年前,一夥小男生中的 A 看中我當年身上穿的制服,央求與我有親緣的 B 來傳話說有意交往。B 基於兄弟道義傳話,把 A 介紹成家產有一條街的富公子。被我拒絕後,B 當場生氣,罵道:「你太驕傲了!」這一罵,我楞住了。我沒想到他這麼生氣,非常意外。

我楞住的理由是那一群抽菸、喝酒、飆車、玩樂、偷嫖妓、私生活不可告人的男生覺得他們高尚到不能被拒絕?為什麼一個一輩子沒有嫖過牛郎的女學生要委屈自己跟身心都不潔、人品有問題、彼此公開吹牛性經驗的男學生交往?為什麼那群很不好的男學生會覺得他們自己優秀到不能被拒絕?因為雙重道德標準教出人品座標不同的兩種性別。

那是我第一次親自體會到道德高標等於另一種道德弱勢。年輕時,女性相對被課以道德高標;適婚年紀後,不論已婚未婚,女性依然被課以道德高標。當台灣社會上有很多、很多一輩子沒消費過半個牛郎的女性委屈自己與有嫖妓或不良性經驗的男性交往或結婚時,十幾歲的小男生就學會了不同性別的不同道德標準。小男生不曉得問題出在哪裏。小男生以為全天下乾乾淨淨的小女生都有義務接受不乾不淨的小男生的交往要求。

道德低標者對道德高標者攻擊是世俗常態。性別場域、婚戀場域如此,宗教領域亦然。誰站在道德高標的位置就變成弱勢。例如,別人可以惡口,修行人不可以。別人以低標放縱惡口,修行人不能反擊;「你不是修行人嗎?你不是學佛嗎?你不是跟我們不一樣嗎?我可以罵,你不可以罵。」

這就是為什麼大俢行人被辱罵,大不修行人酒色財氣反而沒人辱罵的理由。月亮飄過烏雲時,人人看得到黑影,心動口言;黑紙上再加幾百道墨痕也一樣黑烏烏地沒有人有意見。不同的道德座標產生截然不同的評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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