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 星期一

女身為苦:淫欲,淫獄

一、童婚傳統:戀童性癖(姦童癖)的傳統遺毒

善心人士常常貼文希望大家聯署反童婚並解救落後國家的女童。這代表聯合國對那些國家無能為力,只能透過國際社會連署施壓。

童婚的意義是指一個國家有集體戀童性癖的傳統,世世代代以姦淫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歲不等的女童為樂的性癖好在國境內普及到當成正常,才會把姦淫幼童的性交行為當成婚姻內容。

幾千年、幾百年的傳統代表祖先留下好幾百代人口都是建立在姦淫幼童的生育傳統,男老女幼,每一代的男人都對母親是個被老男人姦淫的女童被強迫受孕的社會事實習以為常,母親以兒童之身被強迫結婚、被強暴懷孕,在那種畸型的父母關係下成長的下一代兒子就會覺得戀童姦童行為很正常。一個人邪淫會覺得是邪淫,整個社會集體邪淫就會把邪淫當成「性文化」,共業的業障就得以存續,除非其他文明社會、文明國家的觀念有辦法轉掉。

我們的社會不久以前還在採用三妻四妾雜交婚制。若非我們的前輩大量留學將歐美單偶制婚姻帶進民法法典,也一樣改不掉舊式的雜交婚觀念。共業之所以是共業,在共業「文化」業力裏是沒辦法脫身的。

佛陀本身就出身在有後宮、有雜交婚制的古印度。他沒有在古印度的雜交婚社會裏主張單偶制婚姻革命;他的做法是一邊教導不邪淫、正淫,一邊以身作則不淫欲。世俗人雜交,佛陀行梵行不淫,雖然本身示現不淫,但是也不去搞革命推翻世俗人堅固執取的雜交多P婚姻制度。差是差在這裏。宗教系統沒有解決雜交制度,解決的是法律系統;道德也有做不到的事。

有的女居士會過份美化佛世。佛世是很恐怖的社會:性別歧視嚴重,雜交後宮婚,娼妓人口比例很高,童婚盛行,遍地小媽媽。佛經譯文的確翻譯很美,不過,美是美在諸佛梵行的清淨佛國,古印度本身是相當苦難的社會,尤其印度女性,吃了非常多的苦。

二、買辦婚姻傳統:婚姻強暴下的創傷世代

女人對母親的「心結」要放下不容易;尤其是為了母親沒受良好教育、被母親基於老舊執念逼出嫁又嫁到惡夫而受盡苦難的女兒,很難很難放下心裏對母親的怨恨。

不過,在華人圈,很少有母親願意親口向親生子女坦白當年是怎麼懷孕受胎的緣起;守口如瓶到往生,女兒根本沒有機會原諒生母的無知,不知道為什麼生母會愚痴無明到逼涉世未深的女兒嫁給她一點也不愛又不好的壞男人。

說個真實故事。有一個涉世未深的處女出社會工作,被一個花心男人騙婚,愛到就嫁,嫁了才發現表面上穿西裝假扮上流的男方實際上只是一個豬肉攤老婦的獨生子,目的是騙個傻女孩去陪老母親以節省長照開銷。沒辦法,陪婆婆殺豬賣豬肉幾年,陪到被交了小三的惡夫逼離婚。離婚以後身心受創又不敢求償,回社會上班,又被職場整票觀念落伍的女同事們逼婚再嫁。中年第二次出嫁完全沒有愛情可言,只是純粹應付社會壓力,跟丈夫上床感覺上像被陌生男人強暴性侵(典型的婚姻強暴)又基於有一張結婚證書不敢拒絕履行義務(典型的誤解夫妻房事義務的法律定義),撐到懷頭胎要求分房,從此一直跟兒子共睡一房,一輩子跟二任丈夫分房過無性生活。可是,她對親生兒子,唯一的兒子很有母愛。她瞞了他一輩子都沒告訴他,他的受孕是在她自覺被婚姻強暴的脅迫痛苦下的強暴懷孕產物。

當一個女人內心潛意識憎恨生母強迫她出嫁受苦時,她可能一輩子想都沒想過她的生母本身、她的親生父母之間的婚姻關係到底真相是怎麼一回事?是什麼樣的劣質婚姻品質與錯誤兩性觀念才會打造出逼迫年輕女兒出嫁的親權濫用?老一代的確很多婚姻不幸;但更不幸的是老一代有高比例不曉得他們的母親當年的婚姻關係實際上是非自願的婚姻強暴受孕,而且基於單純的母愛或兩性觀念上的無知一輩子不敢跟親生子女說真相。

假設說,親生母親當年就是買辦婚姻傳統下被迫出嫁、嫁了以後一輩子吞忍婚姻強暴又在婚姻強暴的無愛性行為裏受孕生產,被母親強迫出嫁又婚姻不幸的女兒願不願意原諒她?

那不是單純的「沒有讀書」而已。那是人類幾千年用原始人般的獸性直覺處理男女關係的惡果,造成老生代男女兩性同床異夢、人生價值南轅北轍。現代人受的文明教育是學會判斷動物淫欲本能跟文明教養性關係有很大的差異,學會分別動物性的交配跟社會化的感情欲望有哪不一樣。

婚姻強暴是邪淫,也是犯罪。老生代(也沒多老,當下五、六十歲的婚姻強暴受害者還是不少)本身連基本的婚姻品質都沒有,無愛婚姻式的空殼婚姻比比皆是,會亂處理子女婚姻、濫用親權、亂下決定也不意外。

對那個世代,與其憎恨其無知,不如同情其無知。老生代有高比例一輩子都在過婚姻強暴人生,很悲慘。

我年輕時,曾讀過一本很不紅的書,一本學者著作,內容有台灣民間的老婦田野調查,當中有一段令我印象很深刻。女性博士學者去訪問非常老的老婦,老婦對著孫女級的博士學者訴苦說,她那麼老,嫁人那麼久,幫丈夫生一大堆兒女,一輩子不曉得什麼叫性高潮。她不願意,也不開心,更不享受,只是單純地應付丈夫的肉慾而已,一輩子就只有她的丈夫片面享受淫欲的快樂,她只是洩慾工具與生產機器。台灣有多少老生代婦女是過那種悲慘的婚姻生活?那種口述歷史沒帶半個法律學術名詞,但是它就是經典的婚姻強暴個案的活生生民間實例。很可怕哦,拼命生小孩,可是那一堆小孩就是母體經年累月被婚姻強暴的活證據。

三、淫為家業:毒不解毒

古人邏輯不強,沒有思辨訓練,隨文入觀不夠還要思考。誦經很耗腦力在此。

佛經處處談「對治女色」,這是對的,要成佛就要過這關。問題來了,問題是經文常常要求或指導男性修行人要把女性當成母女姐妹六親眷屬以對治對女體的貪染淫欲雜念。這種粗念就是沒有思考的下場:

母親之所以是母親,緣起是她願與父親行淫欲、懷孕、生產。

女兒之所以是女兒,緣起是妻子願與自己行淫欲、懷孕、生產。

姐妹之所以是姐妹,緣起是父母重覆進行性行為,才能在出生自己之前與之後又誕下其他女性手足。

六親眷屬之所以是六親眷屬也一樣,只有稀有的例外是實驗室試管嬰兒,絕大多數都是建立在夫妻婚姻性行為而出生。

拿淫欲的果報(人類的血親關係建立與生殖流程)來對治淫欲的緣起(人類的淫欲心與貪淫之念)不就是喝毒藥解毒?要怎麼解?母女姐妹的身份緣起就是從性行為開始的,肯定母女姐妹的存在本來就是間接在肯定在家淫欲關係。

保險的講法是通通想成「未來佛」、「菩薩示現」、「將來的出家眾」。要是一直打心念在母女姐妹,妄想打久了就會回頭肯定世俗婚姻家庭,最後反而難現出家相,連出家相都現不了怎麼成佛?哪尊佛不是示現比丘身?

四、出家命:沒對象嫁不掉就叫「好命」

早在常住期,山上就刻意找老和尚最早剃度的、排名十名以內的尼眾弟子帶我,一路照顧到我剃度。人家老前輩,天天相處,覺得我是武將來投胎;後來又想想不對,這世是個書呆豈不是?她老人家就改口:「傳X,我看你是文武雙全哪!」

文武雙全,這是我家長老尼級師兄弟給我的評語。所以,騎馬打仗的宿世習氣強烈,不肯讓我當馬騎又不給我當將帥的男眾都不及格。父權社會共業之下以男體為尊為貴為驕傲,誰要當馬給人騎?

不必算命,不必迷信,這個就叫天生的出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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