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8日 星期五

被道德系統介入的虐童事件


一、雙重身份:親人就是罪人,加害人也是受害人

虐童犯有高比例本身就是受虐兒:童年受虐者撐過兒少自殺危險期長大、在社會高壓下結婚生育,但是完全沒有妥適處理ACE(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負面童年經驗)而複製成長經驗成為虐童犯。

這讓對虐童犯不問青紅皂白全處以極刑產生量刑正義上的矛盾:當加害人就是沒有自殺身亡的被害人、家暴虐童是華人圈的千古暗黑世代傳承時,對於代代相傳的家庭文化犯罪怎麼辦?

二、充斥負面語言的惡口世界:虛實交熾的語言攻擊

人生比電玩精彩。事實上真的常常被別人「當成垃圾」的人反而不太願意惡口罵人垃圾;太懂得自尊被踩腳下、完全不被尊重、不被珍惜的境界了。

小僧常常被當垃圾羞辱,教電玩迷們如何防諍止怨的「修行絕招」:把你自己平常罵人的話寫下來,前面加上自己的姓名,把針對自己開罵的惡言紙條貼在你的電腦上觀想你自己被開罵的心境。只要你懂得你惡口罵人的被害者的心境,你下次就多少會自我節制瞋心。

上面是俗諦,下面是真諦:

上廣下欽老和尚講,「別人送你西方功德財你不賺,你還抱怨哪?」

以修行知見起觀:被罵、被嫌、被不屑、被當垃圾,負面語言聽多了,對三界的執著就淡薄。表面上看是下下壞事,事實上是修行上的上上好事。

以前小僧在兒少時期長期跟心理有病的虐童犯相處,經年累月聽了一大堆黑暗到極點的負面語言,造成兩大修行利多:

(一)她造成我對於「妻職、母職、愛修三圍臉蛋不修道德心靈」的女性角色完全反感,不願意走那條路,反而造就殊勝出家利多條件。

(二)選擇離家出走後完全沒有任何對親情的執念。她天天講負面語言直示嫌恨反感排斥之心,我甚至覺得我一生離家是給她的上等禮物,讓她可以一輩子不必再看見她深心憎恨的人。一般人家人太好難發心出家,對我一點障礙都沒有。

小僧建議被害人太可不必為打電動的鬥嘴吵架提告。修忍辱,觀人類之多瞋多恨多仇多怨不可愛不可親,發心出家吧!對方罵你罵到你不貪戀三界家業的話,惡口反而變功德。

(過年前被一個外行人問個外行問題,順便提一提。外行人常常想像出家/拒婚是失戀(跟異性有問題),大錯特錯。小僧的人生經驗主軸是因為遇上很下劣敗德的犯罪型異性戀已婚女性角色而拒絕踏入那個角色人設,跟男女八卦完全沒關係。)

三、跨階級的「高風險家庭」或「家暴犯罪」

誰說高風險家庭只在社會底層?

關注虐童議題的對話串,發現不少網友以為高風險家庭集中在社會底層、甚至抱怨為什麼高知識份子不生小孩偏偏讓底層條件差的拼命生育製造家暴問題?

那是迷思。「中產階級家暴」或「人生勝利組家暴」很多啊!小僧在年輕時代起一直到出家後見聞的虐童家暴回憶(含亂倫案)當事人很多都出身在中產階級家庭或本身學歷工作條件不錯。力爭上游的動機很多,其中一個是擺脫在家裏當犯罪被害人的不幸。

我有個朋友被她的親生爸爸性騷、性侵很多年,直到長大終於懂性教育以後大吵離家,後來選擇成為女同性戀,很勇敢地把那段不堪公諸於世。她讀過台大,美麗且聰明,有腦有身材有工作能力,但一切的努力都從想脫離一個有嚴重性犯罪的暴力家庭開始。我記得她親口告訴我時的神情;說到哭出來。她不是我認識的唯一高學歷亂倫受害人。

表面上「看起來像不錯」的家庭才是最黑暗的家暴黑數。那種家庭最容易也最方便向全社會隱瞞嚴重的家庭暴力。

四、有時道德系統也會顛倒是非

家暴案其實應該另行建立全新的犯罪學理論、刑罰理論、與刑事政策。主因是「家庭組織」的特殊性讓道德系統強硬介入而完全扭曲了司法系統的正常法價值判斷。

想想看,殺人案發生了,誰會要求亡者的家屬天天跟殺人犯一起住、一起吃睡過一生?可是家庭出現殺人犯時,道德系統希望其他劫後餘生的家屬用愛與原諒再跟殺人犯過一輩子。

想想看,性侵案、重傷案、輕傷案發生了,誰會要求被害人跟加害人日夜同居一起過生活?可是換成家庭是犯罪現場時,亂倫案、虐童案發生了,道德系統卻希望用愛與原諒修補泯滅人性的重大犯罪、重大刑案的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逼他們一直當家人。

關鍵是法價值上的精細思惟扭曲,而且是被社會迷思扭曲。正常的法律思考是處罰罪犯、保護被害人、把罪犯隔離於被害人生活圈,沒有混淆罪犯的其他社會角色。可是,換成家事案件,親人或家人的身份被道德系統強硬混淆且介入,造成不正常且錯誤的法價值判斷。

正常的法價值判斷:他/她是個罪犯,只是剛好身份是親人。

異常的法價值判斷:他/她是個親人,只是剛好身份是罪犯。

由於孝道迷思經常把親職絕對化,它嚴重誤導正確的是非善惡價值判斷,造成逼迫犯罪受害人終身與重大罪犯(虐童者、家暴者、家庭亂倫加害者、重傷害犯、精神虐待犯、語言虐待犯、肢體虐待犯等)日日夜夜同居當家人的不正義處置。想想看,哪有逼被害人跟加害人一輩子綁一起的道理?正常的殺人犯、性侵犯、傷害犯被送到監獄以便跟受害人隔離、保護受害人不再被傷害,結果道德系統不當介入的歪曲結果是讓「身為殺人犯、性侵犯、傷害犯的家人」可以一直利用家人關係、家庭同居義務日日夜夜重覆犯罪,廣開犯罪機會。「家人」的身份在這裏被顛倒當成一種「犯罪特權身份」與「免刑事由」而且讓加害方免罰不必坐牢,家庭反而成為受害方的行刑場。

「勸合不勸分」的迷思也一樣。有一家亂倫事主們跑遍教堂、佛寺、各宗各教各種宗教團體求「修復家人關係」,荒謬的理由是人妻為錢不離婚,寧願一直叫女兒們跟亂倫父共住修補父女關係。性侵多次,性侵發生好幾個月,其中一個小女兒為了防止再度被親生父親性侵而故意大吃大喝成一個異常肥胖的大胖子並養成很多異常行為,人妻為了錢寧願讓女兒們長期跟亂倫犯共住不離婚。這是道德系統成為犯罪幫兇與文化共犯的經典個案。

道德系統有沒有助長犯罪時?有。道德系統對家庭價值的盲目造成是非善惡判斷失準就是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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