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3日 星期日

知法犯法的慢心


多年前,巧遇一個駐台女店長,職稱平平,事實上就是台灣分店的唯一女老闆。她比我老,偶遇就狂怨景氣差、生意難做,竟異想天開提出一個沒有正知正見佛子敢提的建議:「師父,你來打工。我給你餐點、車錢,可是不發薪水。你們反正本來就一直替年紀大的其他出家人做白工當義工,來幫我有什麼不一樣?」

我解釋給她聽,她聽不懂;沒有理解的智慧與薰修,談了好幾小時都在談生意經,提醒她她的做法是公然反勞基法她也不管,一直抱怨她找的工讀生多混多不好又要花薪水、她不像以前賺錢。熬不過她,同情她,我第一次濫慈悲開方便幫一個在家眾。結果她無福消受,現世報很快現前。她不知道高僧與眾僧持戒又身口意全捨給佛法修行與法界眾生可以消其他出家僧的「義工行為」,她單純只為自己賺自己花費在私人家庭生活圈無法消受,不堪受。

不吃純素不持戒連見道位、正知正見都沒有的她在我幫沒多久以後突然一天出門出意外,跛腳回來,跛到走路歪歪倒倒斜一邊。我當時一看就知道她沒辦法,停止濫慈悲的無薪打工以後還是偶爾每隔兩三年去看看她。那場意外過了好幾年以後她還是跛,沒好。更嚴重的是幾年前最後一次見面時她連我都不認識了,像對陌生人問好一樣問我是誰、哪來的師父、是不是新聞上很紅的某某法師?

後來,無論我那些當律師、當主管、當直銷幹部、當什麼高位卻對佛法因果一無所知的熟人要求我幫百分之百世俗的事時我都會高度警覺。不是我不修菩薩行,而是有那次公案以後我知道濫慈悲幫忙而在家眾本身無福不堪消受會有什麼下場。尤其是在家眾把出家僧當成可以繞過勞基法私用的「工人」的惡念、慢心下果報多快多嚴重。

這是我後來除非確定與佛法/公益相關且獲利不是只流向私人家庭才敢放手幫忙的原因。我看過居士慢僧又故意違背勞基法的現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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