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修:「血肉」
陪父母愛過,刻骨銘心一場已然足夠。
二十歲的你會收到什麼成年禮呢?年輕的我收到的禮物叫做「真相」。長輩眼中帶著淚光,告訴我她深埋多年的秘密:
我的母親自殺身亡後,嚴重受創的家父選擇航行。不要看,不要想,不要聽,把傷心留給陸地,他獨自迎向全世界的海洋。一直到祖母癌末以「預知死亡紀事」召喚長子上岸扛起家庭責任,他才失魂落魄地終於進港。然而,香火壓力對一個被死神奪走新娘的失戀男子極為殘酷。命運逼他再娶、再生,理由在於我的性別是香火文化的原罪:中國人的傳統中女兒像放屁,女兒不叫「香火」,無法傳家。不帶把的全是屁,再聰明、再乖巧、再優秀、再努力、再受師長肯定誇獎都是屁。
台灣的婚禮習俗當中,有一種古老做法叫「壓新床」。祖母叫當時還沒出嫁定居異國的長輩負責在結婚洞房夜的前一晚獨睡全新的雙人床時,出事了。她說,她睡到半夜鬼壓床,全身動彈不得,驚醒睜眼一看就看見她的嫂子,也就是我的亡母,無言站在床旁看她。想想看,一個人壓新床壓到見鬼,會不會嚇到?
她說嚇壞的她含淚顫抖著對往生的嫂子說:「阿嫂,妳已經走了,陰陽兩隔,哥哥也是不得已,妳不要怪他,要放下。妳安心走吧……」她說著說著哭了出來。嫂子跟她個性相反,小鳥依人、溫柔漂亮,她很喜歡她。她說了很久,求了很久,亡母不見了。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她有陰陽眼,而且不是家族裏唯一一個有這種報通的人。驚恐莫名的她把所見所聞轉告家父,換來巴掌與痛罵。婚禮一定要舉行,沒有愛情還是要快點讓新婦懷孕,癌末祖母的後事一定要有金孫代表送葬,一定要有身上長著男性生殖器的香火送終,香火大戲劇本都寫好了,不管男主角愛或不愛都要上陣演出。在從中國漂流過海移民到台灣的傳統家族裏,女兒不重要,女人的價值只是一個可以生出兒子的子宮機器。中國傳統性別歧視同時埋葬了女兒的人生定位、父親的愛情自由、祖母的家庭想像、祖父的天倫之樂。我一直懷抱深重的罪惡感,覺得性別是一種不可原諒的罪惡,我生錯了性別,害父親踏進一段他並不想要的婚姻。
新婦在婚後很快懷孕了。一旦確定祖母往生的葬禮上最重要的香火代表(事實上就是一條繫在孕婦的孕肚上的血色粗繩而已,不幸的是事實證明胎兒的性別跟我一樣是生理女性,一樣是中國傳統家族不屑一顧的女兒。綁那條大紅色的繩子根本就是純表演)已大功告成,新郎就開始昏天暗地過他的爛醉外宿人生。「爛醉」是一點都不誇張的表述:每天喝,不喝到月色深沉不半夜摸回家,還常常連喝兩三天不見蹤影。
當時我並不懂為何新婚的父親要一直買醉外宿。喝到亂笑亂說在樓下狂叫門時一定叫我的名字,大聲喚我:「來幫爸爸開門!」那是一種極其詭異的場景:一個你大約至少三天三夜不見人影的老爸一身西裝領帶歪歪倒倒地在月光下吼叫個十分鐘、半小時、或更久,就是一心一意執著要叫女兒來開門。
開門!一個又高又帥又喝得亂七八糟的男人喝紅了眼,笑著:「幫爸爸開門啊,怎麼那麼久?」當時的我並不知道我一直在陪我的父母談一場絕望的戀愛。
他知道她還在,以鬼之身留在家裏。
他知道我也知道、全家都知道;我從小一天到晚為了看到鬼被送去收驚。
他知道她也知道,可是人類為了製造中國傳統性別歧視偏見下的香火就一定要性交上床,在一張被陰陽眼認證、被亡靈關注的香火製造機上給出交待。
相愛的不能在一起,不愛的偏要上床、懷孕、生育。
當愛情願景破碎,酗酒到死就成為一個男人的悲劇。
我的家族悲劇始自中國傳統的性別歧視文化,在老舊落伍的性別觀念下無論男人、女人、活人、死人都一起成為香火文化的祭品。「鬼」的存在成為我們全家族不想面對、不想討論、不想相信的公開秘密。她的存在就像是持修MV中的影子。陪我讀書,教我中文國字,教會我在幼稚園的年紀閱讀整櫃成人書籍,全家長輩問遍全家大小都問不到誰有那個美國時間陪我、教我認字讀書。除了她,還有誰?全世界都鬧鬼,只有一種鬼會有強烈的教育責任感與深不見底的陪讀耐性。
收到「真相」這個特殊成年禮幾年後,我出家了。很多從我的外表與氣質嚴重誤判的老老少少女眾法師都自動自發告訴我她們自己精彩絕倫的感情故事、情慾經驗、婚姻家庭歷史,高比例都說她們以為我「很有經驗」才來「交流」。
當時我實在不知道如何開口……這種事叫我如何說?我陪父母談了一場苦戀,陪到出家為止?以兒童視角第一線參與人鬼人陰陽糾葛的三角關係?就某種生死輪迴觀點來說,是一種相當另類的很有經驗:全程完整參與父母的淒美愛情故事,出家報父母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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