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

廢死不廢死?


昨天發現一篇小文章,在討論分析佛教界對廢死不廢死的看法。在我們這個政教分離的時代,按理說,現代法律見解與傳統宗教詮釋可以不用硬放在一起;除非以佛教代表的信眾人口為考慮,希望藉此一探民意所向與民間共識。

宗教信仰的教規不是單一僵化不變的固定系統,它至少有三個成份:一、王法(國法)二、教規(戒條)三、不成文甚至沒有現成表述建構的現實民俗文化。

佛經呈現的教規,也至少含有以下三種成份:一、古印度在集結這些經典當時封建社會制度下的王法(國法)。二、古印度當時因緣條件下適用的教規。三、古印度種姓制度下產生的民俗文化。

時空拉回幾千年前,地球上根本沒有民主立憲國家,不但各地王國盛行死刑,還盛行大小內戰、外戰,遍地是軍人或武士階級。那個時空的王室與規模殺業不可分,司法無獨立可言,貴族要殺就殺,哪怕是護持佛教的國王們照樣發兵上戰場殺人。

也就是說,想了解佛教界對廢死的立場如何是個全新的現代命題,古代時空裏不存在,翻遍佛經裏的古王國也沒有哪國要廢死刑的;那是古人的共業。既知如此,除非想研究通透古印度時空下發展出的不殺生教規「適用範圍與資格」究竟何在,否則想從古印度王權社會的道德、信仰、民俗、法共識去推論出現代民主國家廢不廢死的刑事政策究竟能在什麼基準點上比較起?

這個全新的命題真正想問的是現代佛弟子對不殺生戒的全新詮釋與實踐可能--廢死議題在古印度王權社會根本不存在--古人活在死刑全盛的時代,沒有人會像現代民主國家一樣在分權體系下倡議廢死的刑事政策。

現實來說,成為佛弟子之前,人都是先成為公民、國民,從薰修國法開始的。法意識如何,與每個人早期受的教育、年代背景、生活歷練、法學素養都有關,信仰產生的影響反而是人生後期的事情。

從古至今,沒有宗教信仰敢不理會世俗的權力架構與世俗規則;若世俗王權不支持,宗教團體不但不可能運作,甚至很容易被瓦解而消失。因此,大部分的宗教團體會站在主流法政立場,也往往公開表態支持主流法政見解,等到社會共識共見與王意民意風向改變後,才會被動地更換立場以支持新的主流知見。王室或民主、封建或法制,特定時空下的法政背景會造就不同時代的信徒差異性相當大的教義詮釋,也是跟著主流走的時代脈動過程。

既知如此,就不用為不同的立場表態起煩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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