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會很基本的基層單位組織,別說世俗人在家庭投胎出世為人,地球上各大宗教宗教師、神職人員、僧眾、尼眾、在家信眾也全都是在家庭誕生。毀家敗家令家庭壞散離異最大的禍首之一就是「通姦」,也就是負有性行為忠誠義務的配偶故意違背忠誠義務,在沒有正式離婚終止民事婚姻契約的前提下故意、惡意與婚姻外第三人發生屬性為雜交的性行為。通姦者出於自私自利的考量劈腿配偶與小三/小王二人、兼獲婚姻利益與情慾官能享樂的行為在道德系統與動物行為學、生物學上的屬性定位是「雜交」。
通姦的性行為屬性是雜交。雜交就是雜交;縱使你抗辯你個人對特定小三/小王是「真愛」,外人也不會百分之百相信。畢竟,你對配偶「不是真愛」都能娶能嫁、能行淫能合作生殖了,婚姻生活度過一段時日後另外發展通姦行為而自稱「真愛」的說詞恐怕也禁不起時間考驗,日後為婚姻、生殖、遺產、金錢等大量現實利益回歸家庭逃回原配身邊或再度放縱情慾移情別戀第四方、第五方、第六方、……以後又可以充分證實你當下宣稱「小三是真愛」的說詞為虛偽陳述。
如果你是個力挺異性戀男人通姦、雜交、背叛配偶與其他生理女性進行屬性為雜交的性行為的異性戀男人,請你誠實告訴全台灣,你心裏真正守護的是男性沙文社會中的男性雜交霸權與男性沙文文化千古默許的「雜交邪淫」。如果你把「鎖定」特定一個小三、小王的雜交性行為定調為「真愛」,而你本身也的確有通姦雜交經驗,事後還在理念上、言語上公開高調肯定你自己的通姦經驗是真愛,請你誠實告訴全台灣你是個守護「異性戀男性通姦特權」且公開把通姦雜交行為美化為「真愛」的護姦人士、婚外雜交愛好者,不要欺騙整群台灣鄉下樸實老人家你在「守護家庭」。你明明是一個高調肯定通姦就是真愛的人,也是一個公開宣稱真愛一個小三就不算邪淫的雜交支持者,不要虛偽陳述你是個守護家庭的人去欺騙社會、誤導民間家長。
沒受過高等教育、讀不懂各國外文資訊、性教育底子差、年輕時代人云亦云糊裏糊塗踏入無愛香火婚姻的老生代可能很容易被你騙,我們這種長期接宗教諮商個案、見識大量可憐在家眾的情慾犯罪、功能失調家庭、感情糾紛、倫理淪喪問題的宗教師可是很難被你騙倒。通姦者啊,你只是一個有通姦經驗、公開宣稱通姦是真愛的雜交支持者。
你是一個破壞台灣家庭價值的惡人。
你騙全台灣你守護家庭,事實上你守護的是通姦。
你是個雜交癖者,以通姦為真愛。
宗教實務備註:通姦是邪淫
我們身為僧眾,依知見、依薰修很清楚犯下通姦邪淫的「婚外性交行為」的在家異性戀者的果報是必墮三惡道,下一世很容易直接轉世為以雜交為常態的非單偶畜牲道眾生,就要直接勸導、教化、指正,而不是隨順他的邪淫習氣(喜歡同時坐擁多個女性性伴侶的錯誤沙豬觀念)與通姦背叛合法配偶的犯法行為(是的,台灣是舉世稀有的還保留通姦罪的少見特例,很少現代民主國家把它歸刑法管制,而是讓民法、行政法、兒少福利法等其他法域去處理),最後還陪伴他一起站台歧視壓迫其他弱勢者。
身為法師,你不應該縱容一個有通姦前科、迄今還公開主張「對一個小三是真愛,不算邪淫,只有到處換很多個小三才算是邪淫」的惡見邪見的通姦權支持者、擁護異性戀男性的「真愛通姦權」的人散播他的「通姦真愛家庭論」,更不應該替一個通姦犯的歧視言行背書。你明知他必下畜牲道無疑,怎麼不度他也不調整他的邪淫惡習惡見,反而還跟他站在一起去壓迫別人?
身為法師,你不應該默許一個必墮畜牲道的異性戀邪淫者的惡見惡行之餘還一起擴大歧視、撕裂社會。
通姦,在教堂滿地的歐美民主國家是「道德文化」、「信仰」、「生活」上無法認同的背德惡行,是一種罪。
歧視,在先進民主國家直接訂立「歧視法」入罪。
我們台灣人活到這把年紀,婚也結了,孩子也生了,同時犯了通姦、歧視兩大道德錯誤,竟還有臉公開宣揚「小三是真愛就不算邪淫」的邪見?以雜交為性生活常態還自以為正確?難怪通姦離婚率過高成為台灣的社會問題,單親家庭成為很多人的童年重創。這代表老生代的婚姻觀、家庭觀偏差,帶著邪淫知解踏入婚姻再雜交出軌背叛配偶,最後還自我包庇小三等於真愛?
怎麼會有邪淫通姦者一點慚愧心都沒有還自以為自己的家庭觀念很端正啊?
你騙全台灣你守護家庭,事實上你守護的是通姦。
你是個雜交癖者,以通姦為真愛。
我們身為僧眾,依知見、依薰修很清楚犯下通姦邪淫的「婚外性交行為」的在家異性戀者的果報是必墮三惡道,下一世很容易直接轉世為以雜交為常態的非單偶畜牲道眾生,就要直接勸導、教化、指正,而不是隨順他的邪淫習氣(喜歡同時坐擁多個女性性伴侶的錯誤沙豬觀念)與通姦背叛合法配偶的犯法行為(是的,台灣是舉世稀有的還保留通姦罪的少見特例,很少現代民主國家把它歸刑法管制,而是讓民法、行政法、兒少福利法等其他法域去處理),最後還陪伴他一起站台歧視壓迫其他弱勢者。
身為法師,你不應該縱容一個有通姦前科、迄今還公開主張「對一個小三是真愛,不算邪淫,只有到處換很多個小三才算是邪淫」的惡見邪見的通姦權支持者、擁護異性戀男性的「真愛通姦權」的人散播他的「通姦真愛家庭論」,更不應該替一個通姦犯的歧視言行背書。你明知他必下畜牲道無疑,怎麼不度他也不調整他的邪淫惡習惡見,反而還跟他站在一起去壓迫別人?
身為法師,你不應該默許一個必墮畜牲道的異性戀邪淫者的惡見惡行之餘還一起擴大歧視、撕裂社會。
通姦,在教堂滿地的歐美民主國家是「道德文化」、「信仰」、「生活」上無法認同的背德惡行,是一種罪。
歧視,在先進民主國家直接訂立「歧視法」入罪。
我們台灣人活到這把年紀,婚也結了,孩子也生了,同時犯了通姦、歧視兩大道德錯誤,竟還有臉公開宣揚「小三是真愛就不算邪淫」的邪見?以雜交為性生活常態還自以為正確?難怪通姦離婚率過高成為台灣的社會問題,單親家庭成為很多人的童年重創。這代表老生代的婚姻觀、家庭觀偏差,帶著邪淫知解踏入婚姻再雜交出軌背叛配偶,最後還自我包庇小三等於真愛?
怎麼會有邪淫通姦者一點慚愧心都沒有還自以為自己的家庭觀念很端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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