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 星期三

夜市法律學

世界上有一兩百個國家,每個國家都有從事政治工作者,因此世界上一直都有幾萬人口在從政。人類在成為政治工作者之前,都要先是個「人」;先有「人」的身份才有職業別。

這幾萬個政治人,跟我們一模一樣生老病死的人類,一輩子就想來台灣旅行、吃個台灣夜市美食、看個台灣山海風景、留下美麗的旅行回憶,結果哩,中國政治人就講不行。全世界啥咪碗糕人無論身口意啥款都可以自由自在搭飛機來台灣旅行吃夜市小吃,中國政治人偏偏就講做政治工作的外國同行不行!

問:

一、依國際公法,構成不構成非法的境外執法?把外國政要當成中國政要控管。

二、依國際私法,構不構成職業歧視性的侵害人權?(因為你的工作是從政,所以你不可以飛來台灣住旅館吃小吃。世界上連當AV女優都可以自由自在來台灣住五年十年二十年拍片吃夜市小吃,偏偏從政者連一天一夜都不准,理由是中國講不准就不准,中國政界是全球政界的皇帝)

假設,有一位受人尊敬的好政治家往生了。往生後,家屬發現他的日記裏寫道他一生最大的心願就是來台灣的夜市吃水果刨冰跟素串烤、素紅燒湯、素排麵(60元的純素仿小牛排,基本上就是香菇排加黑胡椒加一丸蕃茄燒義大利麵)、買一些台味紡織品給在母國家裏等待的老婆。問,老婆發現好政治家的遺願後,很生氣為什麼中國政界不給他老公來台灣吃夜市兼掛貨送老婆,該老婆可不可以依法主張?請求權基礎為何?

我是真的不了解這個世界在做什麼。什麼優都可以自由自在地全球飛、全球住、全球玩、全球拍、全球吃,為什麼職業是政治反而連來台灣旅行吃夜市的基本人權都沒有?

完全不懂國際公法在做什麼。

從政者連來台灣小住吃夜市的基本人權都沒保障,要怎麼保障其他市井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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