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封殺死亡權,打開犯罪路


一生對生死議題有莫大興趣。不論依世俗法或出世法,生死大事更是焦點。我認為台灣若真的有心從制度面封殺反社會謀殺案,除非忍痛割捨為了特殊國情而緊抓不放的香火人力舊思惟,咬牙開放安樂死與死亡權。

台灣死刑爭議除了冤獄、誤判等外,自求死路不成轉而他殺的反社會犯比例不低。在死亡權不被承認,無痛無侵入式的藥物安樂死不被全面開放立法的情況下,怕痛怕苦而不敢自殺卻又死意甚堅的人往往會扭曲選擇以殺人害世犯法來殺死自己,也就是利用死刑、利用公權力資源與他人勞力來加工自殺。

由於自殺(尤其無痛自殺)很困難,自殺工具取得很困難,人生不幸的艱苦人在沒有安樂死選項的困境下把自毀自殺衝動外移成害人殺人動機的情況很常見。

在此舉台灣個案實例。我的後母與生父婚姻一直有問題,她愛他,他不愛她,把女體當成香火工具之餘不愛過家庭生活。夫妻吵離婚,哭哭鬧鬧吵吵,有一日後母要求我幫她上西藥房買安眠藥,交待買幾罐我忘了,總之給的是大鈔。

我是小學生,小小年紀上藥房買安眠藥,年近五六十的藥局老闆神情緊張,盤問細節,我老實說明後母與生父吵離婚,她心情不好失眠,交待我替她買藥。最後,老闆不肯依她要的劑量賣,只肯賣一粒十元的十粒,還要求我現場在登記本上寫下電話與後母全名,說他要存檔。我回家給藥說明老闆不願賣整瓶,後母滿臉淚痕。追憶起來,她那日或許真正的目的是自殺。藥局老闆很精,不肯大量出售又電話追蹤,反倒救她一命。

我當時讀小學,已經認清自殺尋死多難,自殺工具取得多難。為情所困的她最後使手段故意拿離婚證書叫我生父簽,我生父被她煩得要死簽了,結果她又大哭數日不肯自簽離婚,拖一輩子捨不得離開根本不愛她的男人。她的恨意失落變成虐童能量加害無辜的我,就像我的受虐傷害最後變質成殺人衝動一樣,都是從自傷轉向他傷的經典犯罪學實例。

如果比照歐洲以合法安樂死開放死亡權就不同了。或許,我的後母可以平靜安樂死,不必因為買不到安眠藥自盡而虐童;青少年的我也可以平靜安樂死,不必因為自殺不成最後被逼上差一點點殺父殺母造五逆無間地獄重罪的殺人路。或許,一生走不出愛妻自殺創傷的生父也可以平靜安樂死,不必配合社會刻板條件強迫自己成家表演成一個正常已婚男人、酗酒酗賭一生。如果鄭捷可以選無痛安樂死結束生命,後來這一大場害人家破人亡的大悲劇也完全不必發生;怕痛又想死,安樂死就是執行人道死亡權的科學方法管道。

凡人的誤判有時是因為渴望美夢。凡人以為封殺死亡權可以替其他人開發人生美夢,結果造成大量人生不順、生不樂又死不得的人勉強盡生存義務,反而不斷外擴傷害,連鎖反應造成更多人的不幸人生。華人多子多孫多福氣、不願開放死亡權的保守態度反而讓不少無法如願赴死者製造更多社會劫難、加害更多渴望求生的無辜眾生……不願承認死亡權反而加倍量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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