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7日 星期一

大莊嚴論經法語選輯(七十六)


至心持戒乃至沒命得現果報。

佛說身口意,三業之惡行,唯酒為根本,復墮惡行中。
往昔優婆夷,以酒因緣故,遂毀餘四戒,是名惡行數,
復名五大施,亦是五無畏。酒為放逸根,不飲閉惡道,
能獲信樂心,去慳能捨財。首羅聞佛說,能獲無量益,
我都無異意,而欲毀犯者?略說而言之,寧捨百千命,
不毀犯佛教,寧使身乾枯,終不飲此酒。假設犯毀戒,
壽命百千年,不如護禁戒,即時身命滅。

《大莊嚴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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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情境:弟弟生病,醫囑以狗肉與酒為藥。哥哥買酒勸飲,弟弟為持戒拒酒,寧死不破戒。弟弟堅持戒德,發歡喜心見道,身病亦不藥而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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