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被自殺就是謀殺(女性化霸凌一百零五)


被自殺就是謀殺:EQ嚴重不足與自殺議題

有段時間與一群年輕網友互動頻繁:最小才小學生,最大才大學生的一群外國孩子。一日他們為校園自殺霸凌問題大吵,而且談的是實例。

有個男惡霸一直欺負一個男同學,終於霸凌到開口叫他去死。不久,被欺負到「人生了無生趣」的男學生自盡身亡。整群孩子大吵的理由是因為一個高中男學生針對此事發表如下「高見」:「我覺得自殺的人有問題。別人叫他去死他就去死?白痴,他自己笨。」由於他講出這種冷血又道德判斷錯誤的話(片面指責被害者),一個本來沒意見的女大學生氣到對嗆。她說,她上中學時,她的親姐姐是個雙性戀大學生,性向被大學同學發現後在大學校園被歧視。她的姐姐受不了自殺身亡,來不及畢業。她是自殺者家屬,非常受不了沒有類似創傷經驗的人講風涼話批評被霸凌的自殺受害者。

當迫害者、加害者「逼」受害人自盡身亡以後還「抱怨」自殺行為時,我們要心很清楚。「歧視」、「壓迫」、「政治社會壓力」、「宗教迫害」、「文化清洗」等等殺傷力不亞於刀槍,它們直接「殺心」,朝精神、心理攻擊,可以輕易擊垮生存意志。法律無法規範這一塊是當下法律不足,不代表「使用迫害手段逼人自殺」不構成謀殺行為。它是謀殺,而且是當下法律系統的大漏洞,特種謀殺。

心理學或腦科學針對霸凌型人格、冷血人格等有研究,或主張基因缺陷、大腦發育畸型不良、教育不足或主張其他後天因素,但都承認人類當中的的確確有一種同理心很弱、沒有能力感同身受的人,有大量無差別殺人案、大屠殺案的主犯/正犯都有這類特質。害死人還怪亡者錯,把別人逼到自殺還怪受害人自殺讓自己「困擾」。

我舉一個很類似的極端實例,也是上述小孩兒們吵架時的「高見」之一。有一天,他們吵性侵罪,吵著吵著搬出美憲修正案出來吵,因為美憲法條是上課內容。一個高中男生又發表如下「邪見」:「女人如果不想被強姦的話,為何她們要穿裙子?」裙子對他的意義就是性交方便的衣服,裙子是性交要約或一種性交暗示。

我印象實在很深刻,人生很少見聞那麼垃圾的言論。當時我起心動念一想:「這小人渣哪個女人生的?怎麼不結紮或墮掉算了?生個垃圾來亂。」

出家前,我覺得「萬惡淫為首」是古人說過份了。人愈老愈明白那真是金玉良言;世上有這麼多邪惡之輩、逼人自殺後還嫌自殺者帶給自己困擾等等,真的是淫禍招致。若女眾清淨不淫,哪來這麼多邪惡之人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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