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除滅逆罪:民主時代的佛學思考



在古代的王權世界,為奪權位殺父殺母(誅殺國王及王后)的王子逆罪事件似乎不少,公案隨處可見。殺父殺母的逆倫殺業乃五逆罪之一,犯者墮無間地獄。然而,縱造下五逆重罪,若真誠懺悔、依教起修,仍然有機會滅一切罪,圓證菩提。

這是《僧伽吒經》所揭示的僧伽吒法門的不可思議功德之一。

佛經提供的教義與個案思惟若置換到現代時空又如何呢?

依大乘法,一切眾生為我累劫父母,多生累世生我、養我、育我、護我、教我,一切眾生對我有恩。若然,廣義而言,欲奪權者及當權者屠殺、誅殺其國民、百姓、公民、人民的行為等於是屠殺不特定多數的累劫父母,也構成殺父殺母的五逆重罪。如此,恃權勢而惡意殺害良民者無異大不孝之逆兒,背眾生恩亦負累劫親恩,造地獄業。

從最簡單、直接的大乘義理也能推論出民主原則或主權在民思想,為何中國王室始終做不到?佛法入中土雖久,大乘法義流佈極廣,為何民主風氣始終不開呢?主要的原因在於中國皇室將佛法當成統治馴民工具,王室權貴階級本身不太持戒實修,雖亦有在家菩薩佛子,比例甚低,對其他王族無可奈何、沒什麼實質影響力。

「每位人民都是我多生累劫的父母至親,宜報恩、尊重、照顧、守護」這樣的大乘民本思想,中國古代帝王沒半個做到(連武則天貴為女皇也做不太到)。用功的居士佛子們更常興嘆:「怎麼這世界總不出轉輪聖王呢?」

希望轉輪聖王出世、太平盛世現前的基本因緣要素之一是眾生要集體肯修行,肯精進,積集善法,具足福報;有什麼程度的百姓就召感什麼程度的領導者出世,不離業感緣起,可修可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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