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放生必須守法


給來自中國的龜友:

雖然妳年紀大,受馬列主義教育洗腦成長而惡口毀謗一切出家眾都精神有病,小僧可以不計較。諸法空相,萬法皆空,別說我空法空眾生空,中國、中國人都無非空性。

可是,妳身為龜奴、貓奴、魚奴,自己給龜龜配種繁殖生下新蛋後,老龜龜長太大隻就偷偷帶去二二八公園水池放生家龜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妳要改過。法律不是妳強辯:「馬列思想就好,讀什麼資本論?讀論語做什麼?」就好,利用完種龜後無情拋棄龜龜再強辯沒用。俗諦假有法門,據新聞講,偷偷在公園放生可以罰兩千四百元。

「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 13 條規定: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2 、在水池或湖泊內游泳、沐浴、洗滌、網魚、釣魚、銼魚、放生、划船或其他污染毒害水質及傷害動植物之行為。但經主管機關公告在指定地點得划船、釣魚者,不在此限。……」

師父擔心妳胡說八道害台灣這裏有外省血緣的老人家深信不疑,把妳四處散播的、與兩岸相關的大小事錯誤觀念當成中國真理就完了。如果信了妳,這犯法、那犯法,吸收大量錯誤觀念怎麼辦?

(希望二二八公園注意中國移民。至少,上述的福建阿婆自爆她都偷偷把長太大隻的巴西家龜等等帶到二二八公園放生。天曉得除了偷偷違法放生龜龜還放啥別的?)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