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可能不曉得為何動保法規規定要保護動物、不可施虐傷害;畢竟在一個肉食主流社會當中要葷食人口理解動物生命權實在有其難度。
一、 動物的命也是命,動物在地球存活的歷史還比人類久。
二、依犯罪學,施虐動物者有高比例、高機率發展成對人類的犯罪。罪犯犯罪史、人生史重建往往會發現有虐待動物史。有不少殺人犯會拿傷害、謀殺動物當成練習。保護動物事實上是保護人類,早期發現潛在的重刑犯。
三、依原生家庭理論,出生在暴力家庭、功能失調家庭、本身就對下一代施虐的家庭的人自幼模仿暴力文化,大人施虐弱勢的小孩,受虐小孩就學會施虐更弱勢的動物。原生家庭犯罪冰山之大迄今無解,容易吃案,親族包庇,往往會從受害人長大後虐待動物之類的暴力行為外顯。
四、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反應人類本身的文明高度:
寒流來,野生/野放動物凍斃者眾,到底要不要遵守以往對待野生/野放動物的原則將人為干預/干擾降到最低就成問題。
自然界因緣法有一件重大差異:人類把天氣弄壞了,人為種種造作扭曲了大自然的四季天氣運作。人的介入讓天氣「不自然」,逼使原本在「自然的天氣」下可以在無人為干涉下生存的野生/野放動物很難熬過極熱極冷、無常變化太快的極端天氣。
若單純就道義、道德責任而言,人類把天氣弄壞了又無法回復正常天氣,人類必須幫野生/野放動物建築一些符合動物需要的防暑防凍建物才對。假設天氣一切正常,的的確確零人為干擾最好;問題是人類就故意干擾天氣把天氣弄壞了,人類對於害大自然界的動物也成為「氣候難民」就有責任,不是嗎?
小僧以前有參觀過動物倍受寵愛的友善牧場,看過簡直就是人宅的牛宅:有冷氣,有音樂廣播,有堅固的水泥牆與正式門窗,牛的主人還每天跟牛談心至少一兩小時!主人說他有跟台灣的鮮奶大廠簽約,他送出去的是100%原乳,半滴水都不加,而工廠處理分裝上市的有很多機器處理過,味道跟他現擠的不一樣。
如果人類有能力復原天氣,那就沒責任蓋人工牛宅給野牛住,讓野牛順利避暑避寒以便正常生存。問題是天氣明明是人類弄壞的,人類對野牛等野生動物成為氣候難民就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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