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佛法」,中諦(中道實相)很少與現代法律衝突,真諦(原始佛教的教法)、俗諦(北傳佛教的教法)都融入大量古印度乃至各洲各地不同時代的「國法」,甚至戒律都因為不同國家、不同種族的帝王介入修編而引進世俗國法、風俗文化,並不純粹是佛陀開示內容。
因此,古書、經典的內容有不少與現代法律規定不一致:有時是古代非法而現代合法,有時是古代合法而現代非法。有些食古不化、學法不通的人就鑽故紙鑽到犯罪被判刑坐牢:
這類愚痴眾生講,他讀佛經上的在家國王護法開後宮、興戰爭種種,最後也證初果什麼果升天得善報,就亂學佛經上的古印度國王,在「現代的居士升座道場」裏開「現代的後宮」,劈腿很多女信徒,最後被告到坐牢幾年。愚痴到什麼地步?邪淫至死,利用宗教包裝邪淫騙色,還開庭跟法官講他做的都有佛經當依據!講佛陀時代好多國王都女色一大堆還不是淨土天堂?他覺得他那樣玩女色叫「佛法」!他不曉得,當下活在現代,犯法就是犯法,佛經上寫的古代後宮制度不構成現代性犯罪的法定免責事由!
一個人學佛學歪沒智慧,不學佛出家倒學古印度國王廣積女色、不學佛梵行倒學古印度國王開設後宮劈腿眾女,最後事實證明不是學佛而是「學佛陀時代的俗人」,明明學的是世俗俗人執染淫欲,刑事庭出庭還狡辯有學佛?真是愚痴至極。若真學佛本人,早就單身梵行了。
所謂「佛法」,是一個多義名相、名詞。它在俗諦境界上含攝千古不同時代、不同地理區域、不同國家的「國法」,也有「國法」透過帝王介入而修編寫進後期的佛經裏,呈現出與古印度截然不同的文化、國風。
此外,各國宗教是各國法律的上位法思惟來源,宗教、法律、道德、文化有複雜的互動關聯。千萬不要誤以為佛法跟國法無關;如果這點知見沒有清楚、端正,修行很容易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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