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 星期二

大莊嚴論經法語選輯(十七)


吾生育三子,勇健超三界,悉皆證羅漢,為世作福田。
王若供養時,獲福當稅物,云何而方便,稅奪我所有?

自從今已後,如斯老母比,生子度三有,器堪受供養,
不聽稅財物,咸應加恭敬,設有同伴侶,駝驢及車乘,
多載眾珍寶,為此老母故,不應格稅彼。況此一母人,
單己賣樹葉,更無餘錢物,而當有稅奪?設我山巖窟,
經行修道處,行人於彼中,滅結斷諸漏,尚應敬彼處,
尊重而供養。況如此老母,能生聖子者,而當不修敬?

《大莊嚴論經》

修行情境:採樹葉維生的老婆婆拒絕繳稅,求見國王。她向國王說明,她所生的三個兒子全都出家證阿羅漢、受國王供養,羅漢兒子們讓國王種大福田已遠勝稅金。最後國王同意老婆婆完全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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