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 星期二

佛法不離世間覺:保護家暴被害人

幾年前,有一天晚上,女居士找我。她在中研院工作,夫妻都高學歷,多年家暴互毆,已經去警察局當著警察的面大吵、報案、申請過家暴令,也去醫院開列驗傷單,談判離婚談判很多次了。他們已經陷入家暴案的「經典輪迴模式」:打罵大吵,吵完叫囂離婚,一講離婚又示好,示好就原諒,原諒沒多久又打罵大吵,……

她找我時,把所有文件亮給我看,說她打定主意非離不可,她跟丈夫約好在家裏談判離婚簽字。那晚,我勸她外宿旅館或直接到政府的家暴中心安置。我問她:「你跟你丈夫打架這麼多次,萬一失控變殺人案怎麼辦?」

我跟她談,送她坐車,她的丈夫發簡訊「示好」打很多動聽的字。我苦勸她別冒險,勸她不要一對一跟丈夫獨處,有生命風險問題,交待很多。隔幾天發現她又乖乖回中研院上班,我安心。再過幾天,她就不見了,停掉臉書帳號。

在家暴令上,國家公權力給她權力可以「規定」丈夫要離她多遠、離她的人身幾公里,不可靠近。她申請完家暴令,自己還要回家跟會打人的惡夫共處一室,是一種放棄權力、自己拿命開玩笑的行為。

為了她,我查過資料。家暴緊急安置可以先提供受暴婦女居住處所與生活費應急(要商談、填表單,有標準作業流程);家暴令可以控管人身距離,警局可以提供定點巡邏與其他保護。至於我這個當師父的可以提供佛法以及大量司法界資源、人脈、資訊、友情協助。

我再次提醒,家暴受暴婦女要保護自己,也要給大家保護。不要硬忍、拖到變殺人案或一生發瘋。我們在度眾第一線有時會接眾遇到受暴婦女,有的被惡夫逼瘋、逼到厭食症想自殺、重鬱。

佛法不離世間覺。

真真假假猶戲論,救人救命放第一。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