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僧寶提起,心念不緣此許久的我已經忘記捨棄「行路無聲」的基本威儀的緣起:護念近盲人。
一個近盲人的視力不斷惡化、無可救藥,只求餘生不會全盲,惡化到無法辨認人身的高低胖瘦性別身份又經常叫錯人名時,對了無足音的人身現前的標準反應是「極度恐懼」。由於視力極劣,逼近全盲,任何沒有腳步聲的人身突然以正常走路速度出現時都會引起近盲病患的驚嚇反應。不是一般人發呆時被嚇一跳那種小驚嚇,而是嚴重受驚嚇、全身抖彈甚至倒退的反應。所有人都同情近盲人,所有人都見識過近盲人的標準病患反應,最後,所有人都養成「故意走路很大聲」的習慣,就像近盲人本身一樣。用故意誇張的腳步聲提醒近盲人:當下有人走來走去,有人走近走遠,有人存在,不要害怕,不要突然嚇到整個人彈跳起來。是在這種特殊因緣之下,我終於改掉維持近二十年的標準無聲行路威儀,配合一個近盲病患的安全感需要,故意走路大聲提醒我的存在,以免驚嚇到病患。看過那種極度害怕的驚嚇反應都會不忍心,一定會養成故意大聲走路的習慣。護念病患太久,故意大聲走動太久,久到我簡直忘記在六根功能正常的人際圈行路無聲的基本威儀,忘記正常人不需要如近盲人一樣防止過度驚嚇。
如果大家不曉得近盲人(六根不靈敏無法靠其他感官敏銳測知其他人的存在或位移,只能依賴誇大的腳步聲)的基本重度恐懼是「別人走路沒聲音」或「完全不曉得身旁有別人、有誰靠近」的不安全感,代表大眾的視覺眼根功能尚佳。只有眼根功能運作尚在可容忍標準或正常運作水平以內的人完全不會怕別人走路沒聲音,完全不會因為大眾無聲行步、搞不清楚誰來誰去誰靠近而產生心理不安、驚慌恐怖,也不會被行步無聲者悄然現身嚇到。
我這一世認識的近盲人不只一位,也結緣過天生遺傳失聰者,我懂這種痛苦,業苦,病苦,身苦,有身皆苦。俗諦本來就是活的,走路有聲或走路無聲這種威儀小事本來就可以隨順病患的需求調整,只要護念與安心。若為大乘菩薩行,小乘小威儀本來就可以善巧暫捨。老病死苦當前,當然護念病人。
「你怎麼走路都沒聲音!」嚇得半死,嚇到倒退,嚇到整個人彈跳,嚇到手放在胸口拍半天。
誰看過這種病患反應都會不忍心,學會走路超級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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