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 星期三

不偷盜戒:大盜竊國亦偷人權

後知後覺勝於不知不覺

小僧很早就發現與中國接觸(尤其是台灣有權階級與中國高層的私誼近距互動)會學壞,引進共產世界落後的做法的事實。

十幾年前有個人寄錯公文,不小心寄到我的信箱,內容是電話監聽、監錄的秘密錄音流程作業辦法。依中華民國國法,在完全不告知的前提下偷錄電話對話犯法(犯很多法條),所以現在公務單位會用電子語音事先告知市民們公務單位有進行電話錄音才讓市民進入一對一的申訴對話交流。可是,民間大量生於長於人治時代的人不知道。不知道又長期與中國交流,最後就學到一大堆中國的反人權侵權惡行或犯法做法。十幾年以降,民間各大小機關盛行電腦遠距監控、秘密電話綠音、秘密室內錄影、秘密跟監偷拍幾乎都是在兩岸交流且大量人口跑到對岸工作當台幹以後的事情……

很多台人受害,包括五院院長級的高官的後代。縱是高官後代也要工作上班,吃人頭路不自己當老闆的結果就是吞忍老闆的電腦監控與電話錄音。我曾問過不少擔任菁英主管職的友人們知不知道那種跟中國亂學的秘錄監控做法事實上違反中華民國現行法律?她們不論知不知道都說沒辦法大家都那樣:從銀行界到出版界的大咖竟然在兩岸交流頻繁以後引進二十年前沒有的零穩私權且嚴重侵害個資與職場的營業秘密的種種獨裁國家作法;引進台灣,而且胡亂在各行各業實施。

當年我研判寄件人是受命辦事,百分之百是個不懂法律的外行、權力關係中無法抗命的下級,不懂就不知道犯法,盲目服從做犯法的事。讀完刪文關信箱。

這是一種「傳染力」。與惡近距離、與惡零距離、與惡頻繁互動交往的下場,除非閣下親證聖果、深入正定、精通國法與出世法,要不然最後就是近墨者黑傳染了滿身的惡法且誤以為惡法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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