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9日 星期四

不邪淫戒:「性權交易」構成非典賣淫


早上查資料意外查到一則刑案,主旨是一個副市長級女官員經年累月與多達四十人以上的不同男性官員發生性關係以交換升官,靠陪睡與當官員情婦一路爬到她沒資格坐的位子。

更離奇的是她原本有法學博士學位。很奇怪,家裏背景硬到有錢栽培她讀到法學博士,人美又有知識,何必學應召女郎賣淫買官呢?

以「不邪淫戒」的戒律精神而言,她是嚴重犯戒的個案,無論道德上、法律上、政治倫理上都是重罪。賣淫不是只有淫行交換金錢對價才叫賣淫,用性交易去「交易官職升遷」、「交易權力」、「交易社會階級身份」、「交易非金錢的其他社會價值」都是賣淫。

刑法系統太老舊了,刑法一直大體上留在上世紀沒動,所以末流官場才會出現「賣淫買官」亂象,歪風熾盛。想想看,當官的都雜交淫亂,讀到博士也賣淫,民間要怎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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