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痛定思痛,全面禁止歐洲電視台宣傳希特勒思想或歌頌合理化大屠殺。結果,有一個崇拜獨裁屠殺政體的阿呆很有錢,跑到德國境內開一個「笨蛋電視台」公開宣傳希特勒思想或歌頌合理化大屠殺,跟全歐洲各國政府唱反調。
請問:
一、「笨蛋電視台」合法或違法?
二、這件法律爭議誰管轄?國際法庭?歐盟?德國?
三、「笨蛋電視台」主張唱反調就等於言論自由。所以,阿呆又開了另一個「淫亂電視台」教導爸爸如何勾引女兒、媽媽如何勾引兒子、鼓吹近親亂倫繁殖行為。請問,「淫亂電視台」有沒有唱反調「倡議亂倫性行為」的自由?為什麼?
四、阿瓜是個拿香拜拜的佛教徒。阿瓜沒有受戒,搞不懂佛戒,事實上也沒吃素,很愛吃肉。所以,阿瓜就開一個「吃肉尚讚電視台」反對大乘佛教素食主張,講他有跟佛教界唱反調的言論自由。這種行為算法律行為或宗教行為?如果連五戒都懶得受的三皈佛子惡意開電視台跟在家五戒唱反調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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