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僧若要超越世俗染見,不受邪師惡見干擾,在心上下功夫,首在看破「父母生緣」。
在家人不走出家路,視父母行淫生育、傳宗接代為天職與國族運作核心要務,走世俗合法的戀愛結婚生育人生路,性權與生育權都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這是選擇在家路線、佛化家庭路線的在家道路,只要合法、合情、合理,依世間法會受祝福。
出家人不一樣,要轉掉出家前的家庭執著。出家人發心要出三界、斷三毒,走菩提涅槃路,就要覺悟「父母即男女,一體兩面」的事實。如果對父母的情執提昇成道念,以佛道報親恩,就不容易被世俗知見(男女即父母,行淫生育乃天職)轉掉,不太會被邪師說法動搖。身為出家僧,若不直觀看破「父母生緣」,很難對一切男女有情視同累世父母,要轉貪染習氣很難。若看破父母生緣就容易止息男女妄想,不會因為對親生父母的情執、尊敬、重視、深厚因緣而產生心理移情作用去合理化欲界男女淫欲業力。這是選擇出離三界、扭轉三毒的出家人的修行要求,是出家人要修、內證的本份事。
備註:
有比丘談到「雙修法爭議」。以下是這十年內的相關議題重要宣示、發展、認知:
一、達賴喇嘛公開開示出家僧、比丘若修雙修法就是破大戒,要擯出僧團。愚痴到陪他修淫法的出家女眾、在家女眾也算破戒,不算是什麼空行母、佛母。
二、以前亂傳雙修法種種毀謗藏傳佛教的「邪教組織」已經確定被判刑定罪「毀謗罪」。它長期拿中資進台灣配合大外宣宣傳嚴重歧視西藏民族的違法言論;若在歐美還會觸犯歧視罪。台灣沒有歧視罪,所以該邪師、邪教團的種族歧視言論才能在台灣民間流傳十幾二十年之久。民間欠缺法律常識與人文素養,人云亦云就被邪師洗腦了。
三、真正正統密宗佛子懂得辨識何謂出家喇嘛、出家仁波切、出家法師,何謂「在家夫妻上師」,而且還讀得懂以梵文、藏文等書寫的出家眾的佛學院證書或其他身份證明。中文人口不同。中文人口既有語言障礙又不會辨別出家在家身份,不知道原本在密宗傳統千古有人口比例很多的「在家上師」;既是「在家上師」,身份就跟世俗父母男女一樣是沒出家的世俗人,有世俗在家眾的男女朋友關係、夫妻關係、結婚證書,做跟世俗父母男女一樣的性行為就是世俗國法定義的性權、生育權的事,本來就是俗人,跟出家人無關!我們會不會愚痴到指責有世俗身份的父母行淫欲是「雙修法」?不會。沒出家、保留在家俗人身份的在家夫妻上師在法律上也是俗人,就算他們的性行為用宗教術語包裝,法律定性上還是跟世俗人一模一樣只是世俗的凡夫性權行使,完全不構成宗教行為。所以,在家上師若不斷淫、以世俗身份做凡夫性行為,就是刑法的性犯罪要管制的範圍:合意就沒事,不合意就是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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